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贵阳市教育局《关于禁止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通知》及修文县教育局有关文件规定,在开展不进行有偿补课活动中,我志愿作出以下保证:
一、不组织学生进行收费或变相收费补课。
二、不利用学校资源、在外租(借)用场地或在家里举办有偿家教补习班。
三、不利用工作之便,强制或暗示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
四、不授意所教班级学生参加本人或他人组织的有偿补课活动,违规从事有偿托管。
五、不在教师之间互相介绍学生或互相提供有偿家教生源。
六、未经学校同意,不在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兼职任课。
七、认真组织课堂教学,认真备课,认真上好每一堂课,注重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八、本人如组织或参与违规从事有偿补课活动,志愿接受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按贵阳市教育局《关于禁止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通知》的`相关条款的处罚。
修文县久长镇中心小学(盖章)
保证人(签名):
20xx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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