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___,19年月日出生,民族:汉族,,现住址:
女方:___,19年月日出生,民族:汉族,现住址:
双方于 20月日在镇原县孟坝镇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现因家庭琐事(注:指感情不和等)的原因,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有关事项,依《婚姻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男方与女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的抚养:
1、双方于20年月日生育有一女儿,取名:,离婚后女儿随男方,由男方抚养。
2、双方于20年月日生育有一女儿,取名:,离婚后女儿随女方,由女方抚养。 抚养费由男方自愿付出,按每月都付,也可按每月累计一次性支付,每年支付不能低于元。
3、探望,可提前一天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女儿十周岁以上时,探望权的行使应尊重女儿的意见,不可强行按本协议执行。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1、夫妻同共财产万,分别给万,万。
2、机动车辆:年月日购有别克牌汽车一辆价值万,离婚后归所有.
3、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私人财产(如首饰,衣服等)归各自所有。
4、20__年月成立归所有。
本协议在签字确认时财产分割完成。
男方:
女方:
证明人签字:
年月日
本协议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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