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登记处理举报信访件,对总部及下属单位信访数据进行同级、分析、上报、总结。
2.参与对重要举报信访、一般案件和对总部监察对象举报信访件的调査核实,起草调査核实报告。
3.对集团公司的重大采购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4.参与对下属单位相关工作的检査、指导。
5.起草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文字材料。
6.制定信访处理、案件调查、采购项目监督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纪检监察工作职责6
1.指导公安系统的纪检、监察、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的纪检、监察、审计工作。
2.监督、检査指定监察对象执行法律、法规、政策和纪律、命令的情况。
3.组织、协调、查处重大、复杂的干警、职工违纪案件,开展信访及接访工作。
纪检监察工作职责7
1.负责全市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2.负责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
3.负责工作计划的制订和落实。
4.负责组织党风廉政教育学习。
5.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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