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开发区)教育中心校,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总结表彰x年度学校后勤服务工作,研究部署x年学校后勤服务工作,不断提升学校后勤管理工作的水平和质量,经研究决定召开x年春季学期学校后勤服务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会议对象
1. 各乡镇教育中心校校长;
2.市属(民办)学校校长;
3.原区划初中和中心小学校长;
4.公办幼儿园园长。
二、会议时间、地点
定于4月24日(星期五)下午2:30,在教育局五楼509会议室准时开会。
三、其他要求
1. 参会人员不得迟到和缺席,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请事先请假,不得安排他人代会。
2.认真填写好《x年学生夏装预约销售统计表》,开会时一并上交。
高 邮 市 教 育 局
x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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