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粮食局关于做好20xx年粮食收购企业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津粮检查[20xx]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完善粮食收购市场主体监管机制,规范市场主体收购行为,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新区粮食局协同新区各行政审批等部门对本区20xx年度x家粮食收购企业进行了核查。现将粮食收购企业年度报告工作情况如下。
一、实施年度报告工作的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粮食收购企业管理,按照“两比对,双随机”的检查方式要求,新区粮食局制定了监管工作方案,成立了粮食收购企业检查组,深入到所管辖的粮食收购企业广泛开展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法规知识的宣传,并将核查内容和核查程序通过政务信息平台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企业,确保粮食收购企业核查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施年度报告工作的检查情况
x粮食局在企业报送年度报告信息与区审批部门提供的信息比对的基础上,全面核查了管辖区域已取得粮食收购许可证的企业是否具备粮食收购资格,在从事的粮食收购活动中是否执行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粮食收购政策,有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粮食收购许可证行为的,并按照x%的比例对中储粮x公司等收购企业的经营场所、台帐、资质等情况进行实地检查,确保粮食收购企业的核查工作保质按时完成。
三、度粮食收购企业现状
(1)主动申请注销《粮食收购许可证》的有x家企业,分别为:汇润x公司;
(2)新申领《粮食收购许可证》的有x4家企业,分别为:x公司;
(3)变更企业法人代表的有x家企业,分别为:xx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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