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慰问时间
20xx年1月16日—1月21日
二、慰问形式
1、街道领导到联系点走访慰问,每个联系点走访不少于4户。
2、机关各科室随分管领导到各联系点上门走访慰问。
3、各社区、各村自行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走访慰问和救助活动。
三、慰问原则
1、扎口管理与统筹安排相结合。各类慰问对象按照低保边缘户的标准由各社区、各村上报。街道民政办梳理后,按不同对象归类相关部门,慰问标准、经费按统一标准执行。
2、普惠慰问与防止重复相结合。认真周密地做好困难家庭的摸底、统计、分类工作,确实做到应救助的要一户不漏,同时避免重复慰问、均衡慰问和互相攀比。对一户符合多项救助标准家庭,原则上不得重复救助,按最高档次标准予以救助。
四、慰问对象、标准及责任分解
(一)城乡低保对象
对93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进行慰问,慰问标准:每户550~1100元(1人户550人,2人户900户,3人及以上户1100户),此类人员由街道社会事务科、财政所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银行打卡发放,低保户到各社区、村签字确认。
(二)低保边缘对象
对40户台胞、少数民族困难家庭,162名大重病患者,135户残疾户,2户困难学生家庭,191名70岁以上特困独居老人,985户失地困难农民家庭,28户妇联慰问对象,318户低收入困难家庭共计1861户进行慰问,慰问标准:每户(人)700元,此类人员由各村、社区按照上报确定的名单进行现金发放。
(三)其它对象
22名重点优抚对象、16名参战涉核人员、2名由民政发放生活费的六十年代精简老职工、2名大屠杀幸存者进行慰问。慰问标准:每人600~800元,此类人员也分别划归到相关单位进行现金发放。
此次春节走访全街道共慰问1903户(人),发放慰问金近130万元。
五、活动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从构建和谐社会、确保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和救助活动的重要意义,要始终把困难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中,要将春节期间的送温暖活动与深入学习实践xx活动相结合,把为各类困难群体解决好节日期间的生活问题作为一件大事抓紧抓好,确保节日慰问和救助活动取得实效。
2、加强组织领导。此次走访慰问和救助活动在街道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由社会事务科牵头,机关各科室、各社区、各村要协调配合,明确责任,确保走访慰问活动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对各类慰问对象的选择、标准以及经费支出实行统筹安排,扎口管理,相对均衡,保证“公开、公平、公正”。
3、资金落实到位。各社区、各村要动员组织多方力量和资源,广泛筹措救助慰问资金,形成政府与社会共同救助、良性互动的局面。慰问发放要签字备案,签字表必须是户主或家庭成员签字,并留存联系电话,不得拆分、不得代签,签字确认表于xx年1月10日前上交街道民政办。各联系点领导上门慰问家庭,家庭情况须先上报民政办备案,慰问时拍照片留存。节后将由街道纪检部门、财政所、社会事务科对节日走访慰问和救助活动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采取电话回访和上门的方式,随机抽查各社区、各村走访慰问户数10%的家庭慰问情况,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发现违规情况,将追究各单位责任。
4、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弘扬助人为乐、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积极引导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关心扶助困难群体,广泛参与慈善捐赠,努力拓宽救助渠道,积极营造扶贫帮困的良好氛围。对节日期间走访慰问和救助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事例和先进单位、先进人物要进行及时的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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