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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酒店管理规章制度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为加强酒店管理,有效杜绝不良事件发生,使酒店营业秩序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

  1、酒店员工凭工牌出入酒店,无工牌者不得进入酒店上班员工没戴工牌进入须本部门经理出外认领,并对无工牌者处以10元罚款,例休员工、非本公司或无关人员不允许进入员工通道及营业场所闲逛。

  2、酒店正厅大门和员工通道门,开启时间为每日早8:00—晚24:00。收市时关闭正厅大门和员工通道,关闭时间:每日晚24:00—次日早8:00。

  3、员工自行车通道开、关闭时间:每日早6:00开门,晚24:00关门。

  4、酒店正厅大门行走人员只限就餐顾客和酒店张董、刘董、胡总、张总、吕总五人,其余人员一律绕行员工通道进入酒店。

  5、酒店收市前30分钟,保安部门负责清场,除就餐顾客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酒店内逗留。

  6、酒店所有人员离店时,须自觉配合值勤保安接受翻兜、翻包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检查,否则,将携带物品扣留。

  7、携带物品者必须由本部门经理,保安主管审核签字后,由携带物品者将出门证交于当值保安,方可予以放行,否则,由保安将物品扣留。

  8、酒店收市后,任何人不得进入酒店,特殊情况须请示公司领导批准方可进入,并做好登记记录。

  9、骑自行车员工必须将自行车存放在指定车位内并锁好。

  10、收市后管理工作按收市巡检制度执行。

  11、本规定自下文之日起执行。

  以上规定如有违反处以当事人30元罚款,对拒不接受者予以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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