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提高员工素质,保证食品安全安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所有员工。
三、权责划分
人力资源部
1、评估员工的培训需求。
2、制定公司的整体培训计划。
3、编撰有关的培训计划。
4、按计划组织、实施培训计划。
5、考核、总结、上报培训实施情况,并提出改进方案。
6、研究拟订、执行其它的人力开发方案。
各部门权责
1、 制定员工培训需求的分析报告。
2、 制定、修改、呈报本部门的专项培训计划。
3、 按计划实施内部培训。
4、 编撰专门的培训教材。
5、 检查、上报本部门的专项培训结果。
四、培训类别
1、新进人员的培训:岗前的公司、部门、班组培训。
2、公共性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并组织实施的针对全体员工的共同培训内容。
3、专业性培训:根据各部门计划实施的培训,指在提高员工专业水平。
4、个人进修申请办法:
(1)申请程序:凡公司认可之外界培训课程,由本人填写个人进修申请表,并附相应 文件呈核。核准者,应预先垫付培训费用,事后凭毕(结)业证及发票交财务处报销。
(2)进修人员在结业三日内呈交心得总结。
(3)培训部应主动收集相关培训课程信息,以供各部门人员选择。
五、培训计划的制定
1、各部门从实际情况出发,于每年12月前拟定下年度的培训计划,报人力资源部汇总。
2、各部门依客观需求,拟定专项培训计划,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人力资源部合理安排各部门上报的培训计划,汇编成表,提出预算,并上报之。
4、人力资源部应以最快的效率安排各部门不定期培训计划的实施。
六、培训的实施
1、定期培训:依年度计划,由人力资源部安排。
2、不定期培训:依具体情况,由人力资源部与各部门共同完成。
七、培训考核
1、考核依据:测试(考试)结果、个人心得、直接上级的评定。
2、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建档存查。
3、培训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之一。
八、赴外培训管理 赴外培训,应与公司签订培训合同。
九、其它 其它事项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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