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团中央召开全国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团海南省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召开书记办公会议和市县团委书记会议部署工作,并向省委李宪生副书记作了专题汇报。同时,积极争取省委组织部重视和省财政厅支持,合力推动工作开展。现将前一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部署情况
1、及时学习传达,全面动员部署。
10月9日上午,全国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委随即召开该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会上,盖文启副书记(主持工作)向我省各市县分会场作了动员部署讲话。10月15日上午,召开各市县团委书记会议,对全省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进行具体部署和调度,并在会上下发了《共青团海南省委关于实施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的通知》(琼团字[2019]16号)。同时,各市县、乡镇逐级召开动员会,反复学习传达该项工作精神,深刻理解推进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责任,推动工作落实。
2、深入调查摸底,确保掌握实情。
认真梳理组织格局创新后乡镇团委委员在岗情况,特别是了解目前各乡镇团委专兼职团干部数量、结构、从业分布等基本情况。下发《乡镇团委干部流失情况调查表》,乡镇团委出现委员流失的,按不低于格局创新后的委员人数及时补足委员。围绕“两个全体青年”目标,分析青年在镇区聚集的新特点和新载体,掌握基本情况,了解动态及分布,为制定合理的建团计划提供科学的判断。
3、积极主动作为,力争获得支持。
坚持党建带团建的根本原则,我委副书记盖文启(主持工作)第一时间向省委李宪生副书记做了专题汇报。同时向省委组织部和省财政厅积极争取支持,进一步优化了基层团组织工作环境和阵地建设;10月16日,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转发<共青团中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和推动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琼团联字[2019]24号),明确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把市县共青团委的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要按照每年不少于2万元的标准,将基层乡镇、街道团委的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该文因出台及时,措施有力,得到陆昊书记批示肯定。
4、完善机制建设,强化工作保障。
一是加强领导。团省委成立以盖文启副书记(主持工作)为组长、各部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建立联系点制度。由团省委副处级以上干部对口指导所联系市县开展该项工作,各市县团委建立相应的工作联系点制度。三是建立半月报制度。各市县第一次半月报时间为10月28日,从11月起每个月13日和28日前各报一次。四是建立统计、核查机制。要求各级团组织规范设立工作台账,乡镇团委负责规范录入数据库信息,省、市县团委负责统筹和分析核查。五是完善督导机制。团省委从工农青年部和组织部抽调人员成立专门督导小组,各市县设立相应的督导小组;通过实行目标责任制、定期工作调度、抽查、通报、约谈等措施,形成大力度推进、狠抓落实的工作态势。
二、全省推进情况
1、会议部署。全省18个市县均召开了1次以上工作部署会或推进会。其中陵水县召开了3次,每次均有各乡镇团委书记、副书记参会。
2、工作文件。全省18个市县均下发了工作文件。其中琼海、万宁、陵水、白沙4个市县团委联合组织部门发文。琼海、文昌、万宁、定安、保亭、陵水6个市县获得党委主要领导批示。此外,全省18个市县均下发了《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指南》。
3、专题培训。琼海、文昌、万宁、五指山、定安、保亭、陵水、白沙、昌江9个市县对乡镇团委委员进行了专题培训,共1217人参加培训。
4、工作经费。在支持乡镇团委工作经费方面,琼海、陵水、昌江等9个市县已落实解决乡镇团委工作经费的文件。其中陵水把每个乡镇团委一年3万元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另外白沙团县委整合资源为每个乡镇团委赠送一台电脑。
截至10月31日,全省78个乡镇已开展“大团委”建设工作,新建乡镇直属团组织共82家,覆盖团员479人,联系青年1359人。
三、存在问题
1、团组织格局创新工作后,乡镇团委班子成员流动速度快,新近人员对团工作不够了解,还需加强学习和交流。
2、海南属于小省,面积小、人口少,特别是中部山区市县和少数民族自治县,有些乡镇人口才三四千人,且青年大量外出学习或打工,商贸区域也仅限于小集贸市场和个别小卖部,按相关要求新建乡镇团委直属团组织存在客观困难。
3、乡镇直属团组织工作载体相对有限,在活团方面,特别是工作项目的设计还需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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