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县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邻安办发[20xx]42号关于印发《县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全县商贸流通领域工作实际,特制定全县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调动全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创建工作,努力营造安全的生产及消费环境。
二、组织机构及主要目标
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郑力行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同志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具体指导、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月”的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加强对商场、超市、酒店、宾馆、生猪屠宰场等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整治,切实改善经营企业的各类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重点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三、活动时间
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xx年5月30日至6月30日在各商贸流通企业中开展。
第一周:(5月30至6月5日)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在各大型商贸流通企业中开展为期一周的警示教育宣传活动。
第二周:(6月12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在各企业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等。
第三周:(6月13日至19日)为应急预案演练周,组织各有关企业开展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演练。
四、主要内容及工作要求
1、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增强安全责任意识。
各商贸经营企业要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采用悬挂横幅、标语、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宣传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大力营造安全生产的氛围,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
2、落实责任制,建立责任网。
经营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观念,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月”责任书,明确职责责任,真正把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3、加大检查力度,强化隐患整改。
县商务局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每周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并跟踪督办、落实整改到位。同时,逐步加大对安全设施的投入,确保安全设备、设施完好,确保隐患及时整改消除、保证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各企业要进行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并将自查结果于20xx年6月25日前报县商务局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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