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兰州御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本着互惠互利、双方共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陈列协议:
一、陈列时间:自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年__月__日,共计月。
二、甲方指定乙方为洋河大曲青瓷和洋河美人泉产品的陈列形象店。
三、陈列要求及奖励
1。陈列要求:货架显著位置必须陈列洋河大曲四瓶,美人泉二瓶。
2。陈列奖励:符合陈列要求的客户每月奖励洋河大曲四瓶。
四、陈列细则:
1。陈列用酒必须是从甲方处购进的商品(赠酒不参与陈列);
2。陈列协议期间,如厂家与甲方人员抽查陈列不符合甲方陈列要求,则取消当月的陈列奖励;
3。乙方所陈列的产品,必须配有甲方特制的价签;
4、陈列位置必须是甲方要求位置或乙方店内显著位置;
5、乙方在销售过程中零售价下调幅度不得超过10%;
6、陈列奖励每月返一次,在协议每月到期日后七天内由甲方检查通过后给予乙方奖励;
六、协议期间,乙方应保证甲方产品成为第一推荐品牌,并督促、鼓励、鼓励乙方工作人员向消费者推荐甲方产品。
六、其它约定:。
七、乙方应遵循甲方规定的价格体系销售,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陈列奖励。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有效。
甲方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
业务经办人: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
电话:_______电话:_______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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