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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个人房屋租赁合同

2021-03-26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以及武汉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下列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房屋坐落、面积及附属设施)租赁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武汉市 区 ,房屋建筑(计租)面积平方米,该房屋附属设备设施详见本合同附件:附属设备设施清单。

  第二条(租赁用途)该房屋仅作 使用,乙方不得擅自挪作它用。

  第三条(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交付方式: 元/月,按 (□月/□季/□半年/□年)支付。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出租房屋产权明晰并保证出租该房屋的行为符合国家及武汉市的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

  2、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甲方逾期交付该房屋的,每逾期一日按月租金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日不能交房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3、在乙方承租期间,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该房屋及附属设备设施损坏(含自然损耗),甲方负有修缮责任。甲方修缮房屋的,乙方应予以协助,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乙方责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天内退还该房屋,同时没收房屋押金。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该房屋结构、损坏该房屋或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3)拖欠租金累计达十五日;

  (4)利用该房屋从事非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

  2、该房屋租赁期间,乙方应支付以下费用:

  ( )物业管理费、( )水电费、( )煤气费、( )宽带网络费、( )暖气费、( )电话费、( )有线电视费、其他费用: 。

  第七条(合同变更及解除)

  1、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需提前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终止合同。租赁期间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赔偿乙方;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保证金。乙方退租时,留置不搬的家具杂物任由甲方处置。

  2、租赁期满后,若乙方要求续租,须提前出,甲方应在收到通知后十日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甲方若无答复,视为不同意续租,乙方应退还房屋;如甲方同意继续租赁,则应续签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3、因不可抗力原因(包括租赁物业被依法拆迁)导致该房屋毁损或灭失而不能继续租赁的,则任何一方可解除本合同,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按实际租期收取租金,保证金予以退还。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

  出租人(甲方)签章: 出租人(甲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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