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车辆提供方):
乙方(车辆使用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自__年___月____日时起甲方将自用家庭型轿车一辆(车牌号)无偿借给乙方使用。现就具体使用该车辆(车牌号,以下简称本车辆)事宜双方约定如下:
1、本车辆使用期限自__年___月____日_时起二十天左右(最长不超过一个月);乙方用车完成后,应及早将车辆交还甲方。交还时应保证车辆运行良好。
2、乙方使用本车辆期间,须承担使用本车辆产生的所有燃油费、维修保养费、路桥费、停车费等相关费用。
3、乙方使用本车辆期间应对水箱水位、制动液、玻璃水、刹车片、轮胎等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本车辆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或异常,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将本车辆运至甲方指定维修厂进行检查维修;乙方不得摘自拆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签订本协议后,甲方须将本车辆的行驶证、机动车保险证、车辆购置附加费等原件随车提供给乙方,乙方应妥善保管。如有丢失,乙方应赔偿相应的损失。
5、在乙方使用本车辆期间,乙方不得将该车买卖、抵押、质押、赠予;不得使用该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
6、乙方使用本车辆期间应保证不将本车辆交与无准驾资格人员驾驶,不酒后驾驶,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严禁使用本车辆进行违法活动。
7、乙方使用本车辆期间所发生的交通违章或其他事故均与甲方无任何关系,乙方需对一切后果及费用全权负责,其中包括对甲方车辆的维修费用,由此引起的债权、债务亦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涉及保险公司承保范围时甲方需无条件配合乙方)。
本协议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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