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人)
身份证编号: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编号:
联系电话:
经甲乙双方实地看房后,自愿协商达成租房合同如下:
一、乙方租借甲方雨花区西善桥明华家园b11幢305室的房屋(3室1厅1卫1厨),期限1年(从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止),期满后无条件搬出同时结清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完好地交还甲方提供使用的物品,同时甲方退还居住使用押金给乙方。乙方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一个月向甲方提出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二、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须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应预付租金,家具使用费:合计1600元/月*6个月,计9600元,租住使用押金20xx元(包括家用电器使用押金)。余下6个月租金半年后付清。同时,甲方出具收据凭证给乙方。
三、乙方在租期内,应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南京市有关治安管理条例。服从社区管理,争做
文明市民。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入住手续。
四、甲方提供给乙方租住使用的房屋,必须保障其安全,可用,可住的原则。乙方在租期内必须承担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有关费用,不得拖欠。
五、乙方在租期内,不得破坏房屋的结构,不得转租,转让他人居住使用等,甲方发现有权收回租房,不退任何费用。
六、租赁期间,甲方在出租期未满而停租,应赔偿乙方一个月房租金,乙方在承租期未满而退租,应赔偿甲方一个月房租金。甲乙双方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解除合同的.不作违约;不可抗拒因素不做违约。
七、甲方提供给乙方物品如下:
以上物品经双方,清点交接无误。如乙方造成甲方的财物被盗,去向不明,火灾损坏等需照 价赔偿。
八、在租期内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擅自中途终止本合同,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条例,造成对方损失,必须赔偿对方有关的直接损失,直至请求法律保护。
九、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写明。
十、备注: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水表底数:
电表底数:
煤气: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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