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20xx年春节即将来临,为使全市工会广大干部职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市总工会决定在20xx年春节期间对部分生活困难的工会干部进行慰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的对象和慰问标准
慰问对象为区(园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工会联合会,市直属各基层工会在岗的困难工会干部(离、退休困难工会干部不列入此次慰问范围,请各单位自行安排慰问)。慰问标准每人慰问金额1000元,慰问金由市总工会承担。
二、慰问的困难工会干部条件
1、长期患病或重病住院的工会干部;
2、家庭因遇到意外事故造成生活困难的工会干部;
3、20__年度病故的工会干部遗属。
三、慰问程序
1、由各单位要严格根据困难工会干部条件认真调查统计,如实填写《困难工会干部申报表》(附件1)和《困难工会干部登记表》(附件2),于20xx年1月15日前上报市总工会组宣部。
2、市总工会核实后在春节期间组织进行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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