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大对全市优秀女职工的宣传,树立典型,增强她们做好工作的信念,各校要充分利用网络、板报、宣传栏宣传学校优秀女教师的事迹,充分彰显她们在学校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二、各校在“三·八”节期间要认真组织学习党的xx大精神及《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妇女儿童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好“三·八”维权周宣传咨询及健康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全市广大女教职工“半边天”作用。
三、各校在“三·八”节期间,要认真组织开展女职工喜爱的文体活动,召开 “三·八”节女教工座谈会等,进一步丰富女职工生活。
四、认真组织开展评选表彰工作。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按评选条件认真评选出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三·八”红旗手各校“三·八”节推荐上报表彰指标。(见附件)
(一)评选方式
评选工作采取层层推荐的方式,择优报市妇联参加评选,已推市妇联表彰的指标,原则上不再补推。
(二)评选条件
1.18 周岁以上,仁怀市籍或外省市在仁怀市投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公民。
2.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 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具备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品德高尚, 无私奉献。
4.爱岗敬业、艰苦奋斗、锐意改革、开拓创新, 在本职工作中业绩突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 规划目标任务作出突出贡献。
(三)按照名额分配表的内容认真填写推荐表,并附典型事迹材料(推荐表一式二份及事迹材料用A4纸打印,典型事迹材料字数在800字左右,同时报送电子文档,材料报送时间自即日起至20xx年2月22日止)。
五、各校“三·八”节活动方案、总结于20xx年3月10日前报送市教育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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