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公众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员工着装及仪表要求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2、除高层管理人员外,所有员工工作时间须着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服;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3、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
4、着工作服时,应搭配与工作服颜色、款式得当的袜子和鞋类;鞋应保持清洁光亮,无破损并符合工作要求;在工作场所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拖鞋式凉鞋等; 女员工需着黑色中跟高跟鞋。
5、工作服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6、男员工着装要求
(1)头发梳理整齐、大方;头发前不过眉,旁不过耳,后不盖衣领;不得剔光头;不得留胡须。
(2)工作时间不得光膀子或穿挎拦背心及大短裤。
7、女员工着装要求
(1)工作时间着装以保守为宜。
(2)头发梳理整齐,发型(包括发式、颜色)不得太夸张;提倡化淡妆,金银首饰或其他饰物应佩戴得当。
(3)工作时间不得穿超短裙、低胸衫、过于休闲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着裙装时,外露袜子须穿肉色丝袜。
(4)避免使用过浓的香水。
三、工作服配制、使用及发放
1、员工试工期(试工期公司规定为:7个工作日)满后,可发放工作牌;试用期(以所签劳动合同的期限为准,一般为一个月)满后,可在3-7天日内可到人事行政部领取工作服;未发放工作装时需按公司规定的着装要求着装。
2、工作装使用年限为两年,两年后可重新申领工装。
3、员工离职时,须将工作牌交还,同时对所领用的工作服按以下相关规定收取一定费用(从离职当月工资内扣除):
(1)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满半年以上者,辞职(辞退)时,不收取服装费用。
(2)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未满半年者,辞职时,收取服装70%费用;被辞退时,收取服装 50%费用。
男工装:衬衫:1件,成本价:60元
女工装:衬衫:1件、裙子:1条、马甲:1件,成本价:100元
四、处罚措施
1、 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执行、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
2、 工作时间不着工作装者,视为当天缺岗,并扣罚当日日工资。
3、 非工作时间,不得着工作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4、 工作时间未佩戴胸牌者,一次罚款20元,一个月连续违反3次以上者,
5、 各部门在一个月内员工违反本规定累计超过3人次或该部门职员总数20%的,该部门负责人罚款100元。
6、 罚款直接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7、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工作服或工作牌丢失、失窃或未到期破损,须按要求提前换发,应由本人补缴相应的费用(工作服成本价:男工装:60元/套、女工装:100元/套;工作牌20元/个);
8、员工穿着工作服和仪容仪表的情况,将作为个人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五、遵守事项
1、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公司配发的工作服及佩戴工作牌;
2、员工对配发的工作服、工作牌有保管、修补的责任;
3、员工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的式样;
4、员工不得擅自转借工作服;
5、工作服应保持整洁,如有污损,员工应自行进行清洗或修补;
6、人事行政部负责人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不按规定着装及佩戴工作牌者,将进行处罚,并计入当月绩效考核;
7、主管级以上员工有指导与监督员工规范穿戴工作服的责任。
六、附则
1、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2、本规定为V1.0版,最终解释权归属人事行政部。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