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交接
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车辆在购买后,由出卖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如属于在车辆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时示的,依法承担责任。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6、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执行。
7、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8、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
买受人(签章): 出卖人(签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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