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同意以下新成立单位购置车辆:
1.同意漳州市质监局直属二分局、福州市质监局直属二分局、福州市质监局直属三分局3个单位各购置1部车型为一汽奔腾的执法用车,排气量为1.6L,价格约13万元;
2.同意泉州市质监局直属三分局购置一部大众朗逸执法用车,排气量为1.4T,价格约14.38万元;
以上同意购置的车辆省局各给予经费补助6万元,共计24万元,请各单位按有关规定参加政府采购。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