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足球会员俱乐部是足球俱乐部发起组织的群众团体,归属足球俱乐部。
第二条:会员俱乐部的宗旨为“团结广大球迷,推动足球事业,集聚发挥社会力量,服务足球事业。”
第三条: 遵循“真诚、善意、精致、完美”的发展理念,为使会员俱乐部的工作有序有效地展开、推进,经会员俱乐部理事会议讨论,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会 员
第四条:会员加入:
1、 个人会员:凡地域内的中国合法公民,承认会员俱乐部章程,交纳会费,经理事会批准,均可申请加入;
2、 家庭会员:同住一处
的个人会员,可以家庭会员形式缴纳会费并注册;
3、 团体会员:xx省各企业单位体育组织、合法球迷组织,承认会员俱乐部章程,交纳会费,经理事会批准,可以团体加入;
4、 会员均应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缴纳会费,并领取会员证。
第五条:会员权利:
个人会员、家庭会员以户为单位,团体会员以负责人为代表,行使如下权利:
1、 有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 有参加会员俱乐部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3、 有获得俱乐部标志性纪念品的权利;
4、 有主场门票和球迷产品最优惠购买权。
第六条:个人会员、家庭会员及团体会员应该履行如下义务:
1、 自觉遵守会员俱乐部章程,执行会员俱乐部的各项决议和决定;
2、 自觉维护足球俱乐部的形象和利益;
3、 按时到注册地交纳会费。
第七条:会员退出:
1、 会员可以自由退会;
2、 凡违反本章程的个人、家庭会员及团体会员,会员俱乐部可以劝退或除名;
3、 退会不退本年度会费。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会员俱乐部的决策机构为理事会,实施理事会领导下的秘书长负责制。理事会由俱乐部有关领导组成,秘书长由俱乐部会员管理部主任兼任。
第九条:根据会员俱乐部发展实际,现阶段设立外联部、宣传部、会员部和活动部。各部设干事1-2名,在秘书长组织协调下开展工作,干事由10名以上会员推荐产生,秘书长提名,由理事会批准后聘用。
第十条 会员俱乐部由xx省各地市足球协会协助办理当地个人会员、家庭会员及团体会员发展工作。
第十一条:会员俱乐部的办公地点为杭州文新路458号桂花城,注册资金10万元,为足球俱乐部全额投入。
第三章 活动总则
第十二条:会员俱乐部在秘书长和各执行机构的组织协调下,统一开展活动:
1、 组织观看主(客)场赛事及其它赛事;
2、 安排球迷与俱乐部和足球队的联谊沟通;
3、 组织会员间的球经、球技和足球文化的探讨交流;
4、 开展与省内外及国外球迷组织的学习交流;
5、 举办由社会力量支持的足球活动;
6、 完成理事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十三条:会员俱乐部鼓励会员间加强联系,增强友谊;提倡团体会员主动开展活动,创造丰富多彩的独特个性。凡以会员俱乐部名义举行的活动,均应事先向秘书长提交活动计划,重要的,应上报理事会,并按核准内容认真实施,事后递交书面总结。
第四章 经费管理
第十四条:经费来源:
1、 会费收入;
2、 俱乐部拔款;
3、 活动的收入;
4、 获得的赞助。
第十五条:经费使用:全部用于会员俱乐部的活动和相关工作。
第十六条:经费管理,现由俱乐部财务部门代行财务管理,并在每年的6月、12月向全体会员公布经费使用情况,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
第五章 会员考评
第十七条:会员俱乐部将在年底对会员考评,按会员总人数的1-3%评选优秀会员,并给予适当奖励,对经常不参加会员俱乐部活动又不能说明理由的会员,将取消其第二年度入会资格。
第六章 荣誉会员
第十八条:会员俱乐部将聘请或授予关心足球事业的各界知名人士为荣誉会员。荣誉会员由理事会颁发证书。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九条:作为第一年运作的会员俱乐部,x年的章程由理事会讨论通过,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试行。
第二十条:本章程解释权归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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