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突出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特色,提高任课教师的实践能力,建设一支既有丰富理论知识又有较强实践动手能力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系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双师型”教师的能力要求:
1、教学能力
(1)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
(2)能胜任本专业两门以上课程的教学;
(3)能主编所任课程的教学大纲,参编相关课程的教学大纲;
(4)胜任与专业相关的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组织与指导工作;
(5)能运用现代教学技术进行教学,教学效果好,受到学生和同行好评。
2、教科研能力
(1)能承担综合课程开发工作,并编写课程教材;
(2)积极探索中职教育教学规律,进行教育教学改革;
具备下述条件者,可以认定为“双师型”教师:
1、获取国家专业初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2、在申请认定之日的前一年内有在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3、利用寒暑假在医院实践学习不少于2个月者。
“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1、部系应大力倡导本系教师结合自己的专业情况,按照以上条件积极申报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
2、凡符合双师型教师资格的教师,向系里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由系里进行初步审核;
3、经系审核后,向学校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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