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清明节即将临,按照《市明办关于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我院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着眼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师生慎终追远、缅怀先辈、饮水思、心存感恩,推动人们认知传统、尊重传统、继承传统、弘扬传统,进一步增进人们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情感,为新时代加快建设经济强市、美丽汇聚强大的精神力量。
二、活动内容
1、开展祭奠革命先烈活动。在革命圣地、各类烈士纪念建筑物、革命战争重要战役和战斗纪念设施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缅怀革命先烈、继承革命传统”群众性纪念活动,组织广大师生为革命先烈扫墓、敬献花圈,开展党员重温入党誓词活动,引导人们继承先烈遗志、珍惜幸福生活、立志报效祖国。
2、开展明祭扫活动。引导师生用鲜花、植树等明生态的方式表达对故人的怀念之情,推广手机短信、网上扫墓和家庭追思会等新型祭奠方式,在祭祀活动中一切从简,形成明健康的祭祀新风。
3、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引导和发动广大师生进行网上祭奠、发表祭奠感言、开展网络访谈。在广大师生中广泛开展“清明节祭英烈网上征活动”,组织广大师生撰写心得体会,发表感言心声,表达对先烈、先贤、先人的感恩和敬仰。
4、开展节日民俗活动。组织广大师生参加诗朗诵会、诗词歌会,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化和传统美德。开展植树绿化、沐春踏青等活动,引导广大师生走进自然、关爱自然,关注生态明。
三、活动要求
1、清明节是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化的重要时机,各系部、处室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实施。
2、要突出化内涵,精心设计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活动项目,积极创新组织形式和活动载体,做到既形成声势又扎扎实实。
3、要营造追思革命先烈、倡导明祭祀之风的浓厚社会氛围,积极反映广大师生节日化生活,把节日氛围造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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