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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租赁合同样板

2022-03-19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出租方(甲方):

  住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规定场地租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柜台)基本状况

  1.位置

  位于 编号为 号房屋(柜台)。 2.建筑面积

  本房屋(柜台)建筑面积大约平方米。

  3.乙方对本房屋(柜台)已到现场查看,并测量面积,认可出租所有条件。

  二.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大写) 年。

  三.起始租金、租金调整及缴纳方式

  1.房屋(柜台)起始租金标准为:/平方米/月,年租金元,房屋(柜台)所有租金为税后租金,甲方不负责向乙方开具正式发票。

  2.租金调整:

  (1) 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期间租金按照 元/ ㎡/月标准计算;

  (2)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期间租金按照 元/ ㎡/月标准计算;

  (3)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期间租金按照 元/ ㎡/月标准计算;

  (4)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期间租金按照 元/ ㎡/月标准计算;

  (5)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期间租金按照 元/ ㎡/月标准计算;

  3.甲乙双方同意租金支付为预付式,每个月支付一次,共分付,支付期限及金额如下:

  第一期: 20 年 月 日前预付后 个月租金共计 元(大写) ; 第二期:20 年 月 日前预付后 个月租金共计 元(大 第三期:20 年 月 日前预付后 个月租金共计 元(大写) ; 第四期:20 年 月 日前预付后 个月租金共计 元(大写) ; 第五期:20 年 月 日前预付后 个月租金共计 元(大写) ; 第六期:20 年 月 日前预付后 个月租金共计 元(大写) ; 第七期:20 年 月 日前预付后 个月租金共计 元(大写) ; 第八期:20 年 月 日前预付后 个月租金共计 元(大写) ; 第九期: 20 年 月 日前预付后 个月租金共计 元(大写) ; 第十期:第一期: 20 年 月 日前预付后 个月租金共计 元(大写) ;

  4. 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拖欠租金,甲方给予乙方三天的宽限期,从第四天开始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的千分之五加收滞纳金。

  四.保证金

  本合同一经签署,乙方即应向甲方交纳相当于 个月起始租金的保证金( 元)。合同终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电、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后,持保证金交款凭证,甲方即可退还乙方保证金。 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若乙方在承租期间给甲方房屋和相关设备造成损害,甲方有权从乙方押金中扣除维修和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乙方向甲方补交,并补足保证金数额。

  五.日常费用的承担

  房屋(柜台)所产生的日常费用本着谁使用谁承担的原则,由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柜台)的日常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卫生费、电话费、燃气费。

  六.房屋(柜台)经营要求

  1.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经营业态进行经营,不得随意变更。如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变更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统一位置安装门头、灯箱及空调室外机等构件。 3.乙方经营期间,保证遵守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并承担因违反制度而产生的罚金。

  七.承租方的变更

  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柜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擅自将房屋(柜台)转租,甲方可终止合同,收回房屋(柜台),并没收该房屋(柜台)保证金。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八.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

  1. 租期已满乙方不再续约时,乙方不得破坏和拆除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2. 租赁期内由甲方负责房屋(柜台)的房屋主体结构维修,由乙方负责房屋及设备的日常使用维修。

  九.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 甲方保证按时向乙方移交房屋(柜台),如延迟交付房屋(柜台)2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退还保证金。

  2.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向乙方移交该房屋(柜台)的附属物品(如水、电卡、房屋钥匙等)。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 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无故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如拖欠租金30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不退还乙方保证金。

  2. 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以合理防范措施,保护房屋(柜台)专有部分的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柜台)的结构及用途,如乙方造成房屋(柜台)及设施设备的毁损,应负责修复。如乙方在租赁期满未修复损毁部分,甲方有权修复,费用从乙方押金中扣除。

  3. 乙方在使用房屋(柜台)时要加强安全工作,不得使用电炉,注意防火,由于乙方的责任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赔偿损失。

  4.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在适宜使用的清洁、良好状况下(自然折旧除外)交给甲方。

  5.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已经解除租赁关系的房屋(柜台)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并有权诉之法律。

  6. 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房屋作为商业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 乙方的装修方案必须经过甲方审核文字同意后方可实施。

  十.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乙方按照甲方的规定交纳。电按每度 元,水按每吨 元,物业管理费每月 元。

  2.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承担。

  3.乙方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自己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有关许可证等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国家规定的税费及自己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十一.续租

  1.乙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房屋(柜台)的,应当在租赁期满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做出书面答复。如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该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3.租赁期满前,如乙方未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的,甲方视为乙方不再续约,即可对商铺另行处置,不负责乙方的任何经济损失。

  十二.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已付房租及保证金甲方不予退还。

  2.乙方违反合同,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房屋(柜台)转给他人使用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同年三个月租金,并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的保证金。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十三.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期交纳租金;

  5.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房屋(柜台)转给(转租)他人使用; 6.甲方对出租房屋需进行改造或翻建;

  7.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十四.免责条件

  若该商铺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五.其他约定

  十六.争议处理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起诉。

  十七.其它事项

  1.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合同附件。 2.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送上级主管部门一份备案),乙方一份。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八. 合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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