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专业活动室的使用、管理由辅导老师负责。
二、活动前十分钟打开门窗,使室内空气流通,让幼儿及时做好活动前的准备。
三、幼儿应在活动前带齐所需学习用品或有关器材到达活动室,按座位依次就坐。
四、保持室内环境卫生,不乱抛纸屑杂物,不随地吐痰。
五、爱护室内各种设施,不准在课桌上、墙壁上乱涂乱画。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六、遵守活动纪律,认真听讲,积极练习,不影响别人活动,努力提高活动质量。
七、活动结束后及时做好室内环境整理,每周定期打扫一次。
八、及时关琐门窗,室内物品如有损坏,责任人照价赔偿。
九、各活动室具体管理规定如下。
(一)幼儿美工室管理制度
1、美工室有专人负责。
2、教师提前进入室内做好活动前的准备工作。
3、教师严格执行活动计划,做好活动记录。
4、在教师的组织指导下,进行环境创设。
5、教育幼儿爱护室内物品,按活动程序组织幼儿开展美工活动,不得在桌上、墙上乱涂乱画。
6、活动时注意养成良好的习惯,剪下的纸屑等废品放在固定地方,经常保持室内整洁。
7、活动后清洗整理好美术作品,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把作品带出。
(二)幼儿建构室管理制度
1、专人负责,定期管理。
2、按照专室活动安排表入室活动,并做好活动记录。
3、活动时注意安全,教会幼儿正确的游戏、操作方法,以免发生意外。
4、活动后及时做好整理工作,摆放好物品、积木等。
5、教育幼儿不擅自拿取玩具、更不允许私自带出。
6、保持地面清洁卫生,做好“四无”,无灰尘、无痰迹、无果壳、无纸屑。
7、保持门窗、窗橱的明亮清洁,及时关好门、窗、灯。
(三)幼儿图书室管理制度
1、图书、阅览室由学校安排专职或兼职教师负责管理。
2、幼儿图书室是专门为孩子设置的活动场所,成人一般不外借。
3、班级幼儿根据安排进入图书室进行阅读,老师必须进行指导。
4、教育幼儿人人爱护图书,学会阅读图书的良好习惯。发展孩子的能力。
5、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书台、墙壁乱刻乱画。
6、由于班级教学的需要,需借阅时,必须经得管理人员同意,办理借阅手续,才能带出幼儿图书室。同时,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如果有遗失或损坏,借阅者负责赔偿。
7、各班每次进图书室,进行登记(人数,时间)。
(四)幼儿科学发现室管理制度
1、科学发现室有专人负责,每周一小扫,每月一大扫。
2、各班按活动室安排组织幼儿活动。
3、幼儿进入科学发现室活动,教师要加强管理与指导,不得损害室内物品,教育幼儿要爱惜实验器具,操作完毕,放回原处。
4、室内标本、设备、实验器具,应保持整洁,无灰尘。
5、科学发现室物品外借使用必须有登记。
6、幼儿活动结束后,管理员应打扫管理,关闭门窗,切断电源。
(五)多功能室(音乐厅)管理制度
1、活动室应遵循儿童发展特点安排活动。
2、活动室内物品需详细登记,不随意挪用物品。
3、专人负责损耗材料的添置。
4、各班按时进入多功能室活动,不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负责人说明。
5、幼儿活动后,教师应带领孩子及时收拾、整理,保持活动室整洁。
6、每周五下午由负责人进行全面收拾整理,清点物品。
7、教师应做好每个班活动时的效果分析,对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做好记录,便于以后修改。
8、注意活动安全和效果。活动结束时,负责人应协助本班教师组织幼儿回班。
9、注意妥善保管好室内财物。
(六)课件制作室管理制度
1、课件制作室是幼儿园开展教学信息化课件制作的场地,不得用于其它活动。
2、课件制作室使用者应掌握各种设备使用方法,使用前应认真检查设备的完好程度,如有问题,及时通知管理人员。
3、使用时,严格按设备的操作程序规范操作,时刻注意设备运转情况,一旦有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向管理人员反映电脑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不正常现象。
4、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擅自安装软件。自带磁盘或光盘,使用前请先查看是否带病毒。使用者有义务禁止一切带有病毒的软件在课件制作室使用。
5、使用结束,应按操作程序关闭电源,整理好设备,并把设备和附件放回原处,做好使用登记。使用者有责任关闭总电源,锁好门窗。
6、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擅自拆卸任何设备,改变各种连线,不准擅自把设备拿出制作室外使用。
7、在登录校园网或连接互连网,必须严格执行《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条款。
8、凡使用课件制作室者有责任有义务精心爱护设备,使用完毕必须填写《课件制作室使用情况登记表》。
9、每次使用完课件制作室的老师搞好室内清洁卫生。
10、幼儿园要做好定期防火及电源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工作。
(七)电化教育室(电教设备、资料)管理制度
1、按要求建立电教硬件保管室、软件资料室等配套设施。电教教材有专室、专柜存放保管。
2、保管和存放要规范化。要有相应规格的柜架存放各种电教设备和教材,做到防尘、防潮、防震、防磁、防火、防盗。
3、学校按要求建立电教设备和电教教材的经费帐和固定资产帐,保管室应建立电教专帐(包括经费流水帐和实物明细帐),做到帐帐相符,帐卡物相符。幼儿园每年要组织进行一次清产核资。
4、各种电教设备和教材的使用要严格履行领取、借用、收回手续。根据教学需要,配给办公室、教室、教师个人使用的设备、教材必须责任到人,定期检查。各处电教设备在较长假期中要收回集中保管。
5、幼儿园摄像机、电脑、录像机、彩电、收录机、照相机等只能用于教学,严格控制非教学使用。任何个人不能外借。外单位借用必须经总务批准。
6、幼儿园电教人员负责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要定期对电教设备进行保养,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自己不能排除的故障,应及时送专门维修部门维修。
7、任何人因违章或玩忽职守造成电教设备损坏或丢失,应按其损失金额的80%赔偿;对于高档设备(如摄像机、电脑、彩电、收录机、照相机等)应照价赔偿。
8、电教设备由于老化、淘汰和正常损坏的,要及时办理报损手续。价值在20元以下的报损报废,由任课教师和电教人员联合签字生效;20——200元以内的,由分管领导审批;200—500元以内的,由园长审批, 500元以上的由教育局后勤科及相关职能部门鉴定审批。所有报损报废设备要继续保存一年,以备上级有关部门检查核实。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