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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通知

2021-12-09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各县区教育局,各市直学校:

  “五一”假期将至,天气转暖,假日出行将迎来高峰期,溺水、交通、森林火灾等安全事故极易发生。为切实做好“五一”假期学校安全工作,确保校园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各县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要强化行政领导负责制,主要负责人要对“五一”期间的安全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层层落实安全责任。针对节日期间安全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到“管好每一所学校,保护每一位师生”。

  二、进一步强化安全教育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在学生离校前开展一次认真全面的主题安全教育,着重进行以下五方面的教育:

  一是交通安全教育。要教育学生特别是小学生节假日出游,要以安全、就近为原则,必须有家长陪同,不要到地势险峻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游玩。要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三无”车辆和超载等不合格车辆。

  二是防意外事故教育。要教育学生“崇尚科学、拒绝邪教”, 拒绝黄、赌、毒及各种迷信活动,不参加可能危及自身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活动,不进入营业性网吧、歌舞厅、酒吧等社会娱乐场所,不打架斗殴、不酗酒闹事,不玩危险游戏。要讲社会公德,讲文明礼仪,注意食品卫生安全,不到无证摊贩处购买食物,不购买三无产品,防止食物中毒。

  三是防暴力侵害教育。节假日期间,学生独自居家或外出机会增多,易受一些不法分子的侵害,各级各类学校要在放假前加强对如何独自安全居家、外出怎么防骗防拐、怎样与陌生人接触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努力保障学生安全。

  四是防溺水教育。针对我市临海,水库、池塘众多的实际,天气逐渐转热的特点,各级各类学校对学生在水边玩耍、游泳而导致溺水死亡的事件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重点教育孩子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五是森林防火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开展“学生森林防火”教育活动,严禁学生带火种上山或到户外玩火;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以达到教育每一名学生、带动每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的教育目的,营造良好的森林防火环境,坚决杜绝各类火灾的发生。

  六是心理健康教育。中考、高考复习期间,学生心理压力陡升,各学校要加强对毕业生的心理健康指导和服务,帮助他们化解压力,正确对待考试;要全面摸排有心理健康问题的学生,要实行“一人一策”,落实相关干预措施,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克服心理障碍,顺利度过青春期。

  同时,要加强家校联系。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开家长会、家访、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向广大学生家长宣传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和督促学生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严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深入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

  各级各类学校要在节前集中开展一次彻底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重点检查学校的门卫值班、消防设施设备、用电设施设备、校舍和宿舍、厕所围墙、体育器材、食品和饮食、危化物品等方面的安全状况和师生集中活动的场所,落实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要结合学校实际和春夏流行传染病的特点,强化学校食堂卫生安全检查,重视学生饮水饮食卫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流行,切实做好传染病疫情监控和报告制度。要认真排查、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并采取果断措施,予以解决。要修订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结合节假日期间的实际情况,进行周密布置。

  四、严格落实值班和报告制度

  各县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

  请各县区教育局迅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本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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