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学校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全面贯彻中国教育工会全国委员会在“关于中、小学基层工会工作意见”中提出的基层工会的基本方针和五项主要任务。
2、在工会工作中要抓方向,讲原则,既要根据党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意图,又要倾听和集中群众的正确意见与合理的要求,做到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统一,要为教工说话,办实事。
3、全面领导、协调和检查老年委、青工委、妇工委等各部门(包括工会小组)的工作,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做好本委员会一班人的思想工作,充分发挥各委员(包括小组长)的作用。
4、负责制订工会工作计划和做好工作总结(包括专题总结)。定期向会员群众和上级工会汇报工作,遇重大问题应及时请示汇报。
5、正常开展师德师风建设、行风建设活动,做到有计划、有内容、有措施、有成效。
6、主持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积极参政议政,推进学校民主管理。
7、参加校务公开活动。
8、主持实施学校“青蓝工程”。
9、工会副主席协助工会主席领导和协调各部门工作,或分管某几个部门的工作。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