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对员工的绩效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特订立本则绩效管理制度。
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的宗旨在于:
1、考察员工的工作绩效;
2、作为员工奖惩、调迁、薪酬、晋升、退职管理的依据;
3、了解、评估员工工作态度与本领;
4、作为员工培训与进展的参考;
5、有效促进员工不断提高和改进工作绩效。
第二条:绩效管理是指上级为了不断提高和改善下属员工职业本领与工作业绩所做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第三条:绩效考核是指上级对直接下级的工作结果进行定期的评估,是绩效管理的一个紧要环节。
第四条:绩效管理和绩效考核是各级直线管理者不可推卸的责任,人力资源部负责引导、监督和供给技术方面支持。
第五条:员工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的档案,诗司紧要的人力资源管理基础性材料,必需妥当保管。
第六条:本制度规定的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对象包括公司内全部正式签约的员工;试用期(见习期)人员的考核,不属于本制度范围,由公司聘请与录用制度做出实在规定。
第七条:本制度规定的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的责任主体是各职位的直接管理者,不实行全方位考核的方式,但上级管理者拥有员工考核结果调整的权力。
第八条:各级管理者必需强化对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的观念,坚固树立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的`责任意识,包括:
1、员工的业绩就受理者的业绩;
2、各级管理者是员工责任的最后承当者;
3、不断提高和改善下属的职业本领和工作业绩,受理者不可推卸的责任;
4、在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过程中,下属必需始终保持高度的参加性,各级管理者必需随时与下属进行沟通。
第二章
第一条: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是一个不断循环往复的过程,其基本程序为:
第二条:订立绩效目标:
1、依据当月(或考核周期)公司各部门的要求和期望,确定当月(或考核周期)工作目标;
2、部门负责人的考核内容包括:
2.1.部门量化指标:针对部门可以量化的关键业绩指标;(此项权重为40%)
2.2.部门非量化指标:针对部门不能量化但对公司和部门业绩形成特别紧要的指标;(此项权重为15%)
2.3.追加目标和任务考核:重要是对工作中的追加目标和任务的考核;(此项权重为15%)
2.4.部门管理与改进情形的考核;(此项权重为10%)
2.5.培训管理的考核。(此项权重为10%)
2.6.现场管理的考核。(此项权重为5%)
2.7.其他任务的考核。(此项权重为5%)
2.8.责任事故的考核:实行总分否定制。分重责任事故、一般责任事故、细小责任事故。
2.9.假期的考核:按《考勤管理制度》和《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3、各部门的考核表由人力资源部门依据以上原则设定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呈报上级主管领导确认并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各部门下属员工的绩效考核有各部门立进行,部门负责人确认并经上级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4、各部门考核表见附后。
第三条:建立工作期望:
1、为了确保员工在业绩形成过程中实现有效的自我掌控,各级部门负责人和上级主管领导,在填具考核表后,必需与所辖员工就考核表中的内容和标准进行沟通;
2、沟通的基本内容包括:
2.1.期望员工达到的业绩标准;
2.2.衡量业绩的方法和手段;
2.3.实现业绩的重要掌控点;
2.4.管理者在下属达成业绩过程中应供给的引导和助;
2.5.显现意外情况的处理方式;
2.6.员工个人进展与改进要点与引导等。
3、在沟通的基础上,双方共同完成工作业绩。
第四条:管理者必需在下属绩效形成过程中予以有效的引导,并把下属在业绩形成过程中存在的比较突出的问题、良好的表现,照实随时记录在“行为引导记录”中,以便为实施绩效管理积累客观依据。
第五条:各级主管领导在考核时,必需依据客观事实进行评价,尽量避开主观,同时做好评价记录,以便进行考核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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