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同学们:
12月2日是第XX个“全国交通安全日”,X区社区教育中心围绕“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这一主题,积极倡导交通出行规则意识、法治意识和安全文明意识,做好中心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氛围,杜绝不文明、不安全交通现象,进一步提高中心师生交通出行的安全系数,共创平安和谐校园环境。中心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向全体师生发出如下倡议:
一、认真学习各项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中心相关规章制度,树立交通安全文明意识,增强交通法制观念,积极宣传交通法规,争做交通安全志愿者和义务宣传员,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
二、谨慎驾驶机动车,杜绝酒后开车、无证驾驶、逆向行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驾驶车辆要系好安全带,主动避让行人,礼让斑马线;车辆要在指定区域有序停放,不占用消防通道停放。
三、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要安装电动自行车牌证,遵守非机动车通行规定,不对电动自行车进行非法改装、加装,确保骑行安全。严禁在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门厅或楼内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进行充电,电动车必须到集中充电处充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飞线)为电动车充电。无正式牌照电动自行车禁止驶入中心院内。
四、骑车不载人、不逆向行驶,自行车有序停放于指定位置,不占用疏散通道停放。
五、行人应走人行道,不在道路上追逐打闹、嬉戏、停留;过马路时,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不在道路上进行旱冰、轮滑、平衡车等活动。
六、不驾乘无牌、无证和非法改装、过期未年检的机动车辆和电动自行车,不搭乘非法营运车辆。
七、自觉爱护交通标志、标识、标线等交通设施,不随意移动、破坏交通设施。
八、校内所有车辆应低速行驶,不得在校内鸣笛;行驶时尽量避开人流集中时段。
九、配合安保人员工作,发现不文明的交通行为,应主动进行劝阻,对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应尽快向中心办公室报告。
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一起与安全同行,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筑起一道坚固的安全长城,共同营造一个道路畅通、交通和谐、文明出行的平安校园环境。共建交通文明,共享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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