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纲要》充分肯定了幼儿教师在教育、儿童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同时对教师素质提出了前所未有的要求与挑战。新《纲要》的教育理念与精神的贯彻、实施关键在教师。能否对幼儿实施高素质的教育,促进幼儿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关键在于教师的素质。教师的素质首先体现在教师的专业素质上,而教师的专业素质集中体现在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上,这也正是教师专业水平的提高和发展的基本方向。
一、热爱、关心、尊重幼儿
当教师必不可少的,甚至几乎是最重要的品质,就是热爱幼儿。教师的爱是普遍而广泛的,需要将自己的爱给予全班每一个可能招人喜爱和不招人喜爱的幼儿,并保证他们受到同等的教育机会,都拥有幸福、快乐的童年。
二、全面、正确地了解幼儿
教师应具有全面、正确的幼儿发展的知识和全面、正确地了解幼儿发展的能力,积极、适宜地把握儿童发展进程及其特点,这是一个教师对幼儿进行有效教育、取得良好教育教学效果的前提。
教师的职责现在已经越来越少地传递知识,而越来越多地激励思考:除他的正式职能以外,他将越来越成为一个顾问,一位交换意见地参加者,一位帮助发现矛盾论点,而不是出现成真理的人。他必须集中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从事那些有小过的和有创造性的活动:互相影响、讨论、激励、鼓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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