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
语言文字是交际的工具和信息的载体。推动城市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是普及文化教育、发展科学技术的一项基础工程,有利于提高市民素质,加强城市文化建设,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扩大对外交流。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现国家提出的新世纪“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目标” 市人社局语言文字工作的长期目标是:干部职工在工作、宣传、会议等集体活动中使用普通话;干部职工的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的要求,单位用字规范化、交谈普通话化。为确保语言文字规范化目标的实现,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特制定本规划。
一、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我局重要的日常工作。定期召开会议,每年召开专题研究会议2次以上。在拟定计划和总结中有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工作内容。
二、建立健全语言文字工作机构,专人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成立语言文字领导小组:由分管办公室的副局长担任组长,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在语言文字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开展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宣传、整治和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三、干部职工在单位的一切活动中都必须使用普通话。每年9月认真开展“推普宣传周”活动,做到内容新颖、讲究时效、形式多样化。定期开展干部职工普通话和规范字培训。
四、建立健全规范用字检查审核制度,加强监督力度。各办文单位要严格对文稿文字进行审核,坚决杜绝出现错别字、异体字、二简字和繁体字。单位内所有公示牌、通知栏、上板报的制度、办法及所发文件、文字材料都应逐一监督审查,对不规范用字现象一经发现,应及时纠正并整改。
五、在单位的公共场所设置“请说普通话”、“请写规范汉字”的提示牌,使单位形成人人讲普通话、个个使用规范字的氛围。加强与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联系、沟通,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各项语言文字宣传活动。
近年来,武山县人社局以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甘肃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为主线,以迎接国家语言文字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为动力,以“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字”为重点,以“三项措施”扎实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将语言文字制度建设作为重要保障。结合工作实际,人社局制定下发了《武山县人社局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实施方案》和《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建立了《规范公务用语用字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实行了各中心、队负责人和办公室两级审核制度,严格审查文件材料格式、标点符号使用等问题,确保了公文的规范性。同时,在全局推行了普通话持证上岗制度,把普通话达标列入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作为一项制度长期贯彻执行。
二是将语言文字规范化使用作为重要举措。为了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县人社局以全国“推普周”为契机,举办了局机关推普知识竞赛和语言文字“查错纠错”行动,对公务活动用字和公示性文字方面存在的错别字、繁体字、异体字、缺损字、标点符号、格式进行了及时整改。并大力营造语言文字氛围,在公共场所张贴推普宣传标语30多条,制作“请说普通话,请写规范字”温馨提示牌20多个,进一步增强了职工语言文字的意识,在全局上下形成了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浓厚氛围。
三是将规范窗口服务作为重要载体。人社局作为窗口服务单位,深刻地认识到了语言文字规范的重要性。在日常工作中,对接传电话、接待来客要求做到讲普通话、写规范字,特别是对人才服务中心、社保医保经办大厅等窗口服务行业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将“请讲普通话、请写规范字”作为长期服务理念,有效提高了文明窗口服务质量,树立了良好的文明窗口服务形象。
通过执行以上“三项措施”,武山县人社局语言文字的规范使用取得了长足进步,在全局上下营造了规范化使用语言文字的浓厚氛围,树立了窗口服务行业的良好形象,为创造语言文字工作的崭新局面打下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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