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甲方 ,住址:
合伙人:乙方 ,住址:
合伙人:丙方 ,住址: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伙经营水苔种植项目,总投资为 万元,甲出销售资源及种植技术;乙方出资 万元(大写: )占投资总额的60%、丙方出资 万元(大写: )占投资总额的40%。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三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33.333%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三人各33.333%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两方应当按比例在3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合作期内不得有其他人加入本合作项目,如其中一方需要增加合伙人,则新增加的合伙人只可在其股份内占有相应的比例,不得占有其他两位合伙人的股份,且其加入人不具备发言权和决策权。
第六条、第一期产生效益后先返还出资本金后再进行利润分成。
第七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人三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
年 月 日
合伙人:(签字)
年 月 日
合伙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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