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襄阳区人民法院古驿法庭的工作人员致谢,感谢他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特别是要感谢涂法官对我孜孜不倦的教导。
通过近两个月的实习,我获得了实际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四年来本科阶段学习到的法律知识。实习期间,我接触了大量的案件事实,在一些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我全程参与了案件自立案至审理终结的过程,并对部分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也独立完成了几份判决书和调解书。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民事第一审审判程序有了深刻的认识,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实习结束,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也感觉自己逐渐成熟起来了,开始真正的像个法律人那样去思考实际问题。
一般像我所在的法庭之类的派出人民法庭,处理的都是一些农民的、农村的芝麻小事,它们的受案范围一般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标的额不大、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和经济案件,并且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应的管辖原则,应归派出人民法庭管辖的案件。这些案件主要为离婚案件、普通的民事纠纷案件、简单的经济合同案件等。以下是我实习的主要内容和深切体会:
一、案件自立案到结案的过程
(一)立案资料审查
由于大多数农民都不懂法,而且我所在的小镇上根本就没有可以进行法律咨询的法律服务机构,仅有的乡镇司法所也鲜有农民知道。因此在打官司前,许多农民都会到法庭咨询有关法律事宜,法官只会告诉他们基本的步骤,应该先写诉讼状,然后来立案,立案受理后,会对受理的案件进行排期,将在十天之内通知何时开庭等等一些基本的程序。而其他的法官就不会告知了,因为毕竟法院并不是提高咨询的法律服务机构,而是一个维护公正和正义的审判机构。
因为以前就是在洪山法院立案庭实习的,所以对整个立案程序还是比较熟悉的,原来立案就是当事人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收下以后排期开庭就可以了。可是在这里来立案的当事人大多是根本不懂法律的农民,所以审查提交的资料是否合乎立案条件就很重要,否则将会在后来的法庭审理中增加司法成本。
(二)协助办案工作
对法官的办案工作进行协助,主要就是帮助书记员打印文稿、通知当事人领取各类诉讼文书或给当事人送达文书等。这要求我必须一丝不苟,不能有丝毫的懈怠,培养了我较强的应变能力和认真对待每个工作细节的态度。
(三)作庭审记录
由于法庭的人手不足,才使我有机会承担书记员的职责,做了几个案件的庭审记录之后。使我的概括能力和取舍判断力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在庭审的过程中,我一方面要概括当事人和审判员的当庭对话,另一方面还要跟上法官的思路去思考,做出自己的判定,着实体验到了做一个书记员的不容易。
(四)文书写作
为了学到更多的知识,我常常主动向一些法官询问是否能够帮上忙,所以也得到一些机会来写法律文书。学写各式各样的法律文书让我从形式上到实体上学习到了写作法律文书的各个细节,同时也让我更深切地了解到庭审笔录的重要性。
(五)案卷整理
审结归档的案件,主要是给案卷依目录的顺序排好顺序,打好页码,打好封皮,然后装订成册,签字盖章,填好档案盒。说起来很简单,但是做起来,就是一些繁琐而重复的工作。而且好像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但是边整理边看,我发现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认定等等。
除此之外,我还常常主动向各个法官请教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与法官探讨在案件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认真倾听法官对此的深刻见解,使我对相关法律问题有了更进一步的思考和认识。
二、关于派出人民法庭审判过程的思考
(一)派出人民法庭适用的审判程序
在派出人民法庭审理案件,就我所看到的,对于案情简单的案件,法官适用的一般都是简易程序,即仅有一名法官和一名书记员就可以开庭审理案件了。通过向派出人民法庭的法官了解及我旁听过程中的观察,我认为,派出人民法庭经常适用简易程序,主要是因为法庭没有足够的人手。
(二)派出人民法庭的审判过程
1.双方当事人来齐之后,先是我们入座,然后在法官的指点下,原被告双方也依次入座了,没有起立。
2.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简单通俗地说了两点法庭纪律。一这是说理讲法的地方,要讲理,不准骂人;二发言要听法官的吩咐。
3.法官核对了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之后,对合议庭成员进行了介绍。
4.法庭调查期间,双方都是信口说来,东拉一句,西扯一句。就我所看到的,当事人双方都没有请律师,也没有带任何书面性的东西。请证人作证的时候,法官也是很通俗地说,将你所知道的事实一五一十地说出来,如果说假话,要承担法律责任。
5.法庭辩论阶段,双方你一句,我一句,像吵架似的,但法官并没有制止,而是过了四五分钟才制止。法官后来告诉我,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对骂发现问题,这也是派出人民法庭法官一种独特的审判技巧和经验。
6.总结陈述阶段,法官一再要求,不要说前面已经重复说过的话,但双方当事人还是不自觉地重复了前面许多已经说过的话,并且说了许多鸡毛蒜皮的家庭生活琐事。
最后,法官问双方愿意调解吗,然后又说了法庭调解的好处,法官常会分别站在双方当事人的立场上细细阐述这种调解结果对当事人可能产生的利害关系,促使当事人接受这种调解方案。在当地,调解是上级法院下达的任务,调解案件必须占到所立案件的70%以上,对于这种硬性的任务,使原本应该判决的案件为了争取当事人的同意调解,法官往往要动许多口舌,反复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法律的尊严也因此而大打折扣。
(三)问题思考
1.法官在审判过程中的地位
在派出人民法庭的法庭审判中基本没有律师参与,且大多当事人对法律及法庭诉讼活动一窍不通。因此在庭审中,法官就处于十分被动的地位。首先不得不充当一个法律解释者的角色,其次,法官还必须得补充一些当事人遗忘的但对审结案件十分重要的法律诉求。
2.法庭审判方式
首先,法庭审判中法官不会按部就班一步一步地严格依法定程序走下去,因为意外因素太多,为保障顺利解决纠纷,及时结案,法官不得不随时调整庭审策略。且在宣读起诉状和答辩状阶段的"纠问式审理"也是法官的一种不得已的选择。在这样的普通程序中,合议庭往往成了摆设,加之在审判程序上有意或无奈的简化,这是派出人民法庭审判过程存在的一个十分普遍的现象。
(四)解决方案
首先,加强普法宣传,提高广大农民的法律知识水平,使他们知法、懂法,进而学会用法。
其次,对于基层法院,尤其是基层中的基层即人民法庭来说,对其司法特性不应要求过高。人民法庭在处理当事人的纠纷的时候,除了当事人正式的诉讼请求,还要分析当事人潜在的诉讼请求。对于这些农村中常见的纠纷类型,需要发挥法官熟悉的农民思维、行为模式优势,结合法理、道理、情理,做出让当事人满意的审理。
三、自身的体会
从学校到社会的大环境的转变,身边接触的人也完全换了角色,两个月的实习时间虽然不长,但是我从中学到了很多知识,关于做人,做事,做学问。
(一)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差距
在学校时经常会为了自己还算不错的成绩而沾沾自喜,到了真正的实践部门,参与真实的法律实务工作时才知道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即使是已经学过的条文内容,也不能灵活运用于实际操作之中。实习期间,我拓宽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体验到社会竞争的残酷,而更多的是希望自己在工作中积累各方面的经验,为将来自己的工作之路做准备。
(二)先做人,后做事
从之前单纯的处理与同学之间的关系,到现在要把握与同事及与领导之间的关系,我感到自己真正的开始成熟地去待人接物了,尤其是更加懂得了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的重要性。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无论将来走上什么样的工作岗位,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大学生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的老师,我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总结:
实习,就是实实在在地学习,在这两个月的实习生活中,我实实在在地体会到了这一点。由于实习的地方是区法院的一个派出法庭,地方小,事情多,虽然分工不够明确,却也因此让我在短短的实习日子中学习更多的东西,收获无疑是巨大的。而今,回想之时,我忽然觉得那些过去的时光,都是人生不可多得的巨大财富,是一段不能重来的流金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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