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xx区公安局:
本人现用名,性别:x,民族:x,身份证号码:,户籍住址:。申请人在使用现用名期间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也没有任何不良的社会记录。只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经常遇到重名的情况,给正常的生活、工作带来许多不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的规定,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更改为,望同意为切!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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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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