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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的合同汇编

2021-12-08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合同号: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担保人:

  (1)__________

  (2)__________

  (3)__________

  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_____经审查,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上述贷款。经双方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主要贷款内容

  1、贷款种类、用途、金额、利率和期限:

  2、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利息按日计算。利息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结算,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贷款和还款

  1、分期贷款和还款计划:

  2、借款人应在借款前向贷款人提交具体的贷款计划,并提供书面文件说明贷款的合理用途。

  3、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贷款计划办理贷款手续。实际放款日期和实际放款金额以到期票据为准,还款日期和还款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4、借款人应按照贷款管理的有关规定,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及时偿还本息;到期未能偿还贷款的,贷款人有权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除。

  第三条保证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方式:本合同采用连带责任保证方式。

  2、保证人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偿还止。

  3、担保人担保范围:借款人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如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贷款人实现本合同项下债权的费用等。

  4、保证人和借款人承担连带责任;当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贷款本息及相应费用时,保证人必须在收到贷款人书面要求通知后15天内无条件为借款人支付。

  5、保证人接受对贷款人资金、财产状况的调查和了解,并应及时提供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6、本合同保证期间,保证人如发生分立、合并、重组、股份制改造或向他人提供担保,应及时向贷款人报告,并征得贷款人同意后进行。

  7、本合同保证期间,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相关协议、借款人财务状况发生变化、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条款无效而受到影响或免除。

  8、保证人应赔偿贷款人因自身过错造成的损失,并向贷款人支付贷款金额的__%。

  第四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借款人有权了解农业发展银行的相关信贷政策、利率政策、各项优惠政策及信贷管理制度、规定和办法,并配合贷款人共同管理贷款。

  2、借款人必须严格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关于贷款账户管理和资金结算管理的规定,只能在农业发展银行开立基本账户和相应的专用账户。对于远离银行的企业,经银行审批,也可以在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辅助存款账户,但必须遵守农业发展银行的信贷管理规定。

  3、借款人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不得挪作他用。

  4、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报表、统计报表等相关信息,自觉接受贷款人的信用监督。

  5、借款人必须对特殊用途贷款实行贷款利息补贴来源,并向贷款人提交单独的利息补贴来源文件。

  6、借款人不得以银行贷款及其资产担保他人债务或偿还贷款人以外的债务,以确保贷款安全。

  7、借款人变更分立、合并、重组、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赁等经营形式时。,占用的贷款本息应立即归还;如确实难以立即归还,变更后的企业应分别承担或承担贷款债务和利息,并办理贷款债务转移手续,同时重新办理贷款担保手续。

  8、贷款到期时,借款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偿还贷款本息。因特殊原因不能归还的,必须经保证人同意,并提前10日向贷款人提交书面延期申请(遇节假日顺延)。延期手续由贷款人按照有关规定审批后办理。贷款人经审查不同意延期的,借款人仍将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偿还贷款本息。

  9、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贷款人应按合同要求及时发放贷款,并根据借款人支付的实际进度供应资金。

  2、贷款人有权监督借款人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贷款使用情况。

  3、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借款人违反上述约定义务的,贷款人可根据不同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和银行信贷管理规定,实施增加罚息、停止贷款、扣划账户资金等信贷制裁。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借款人承担。借款人拒绝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申请资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或追究保证人的连带责任。

  2、贷款人违反约定义务的,借款人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银行举报;因贷款人违约造成损失的,贷款人有权要求赔偿。

  3、经借款人与贷款人协商同意,提前归还贷款或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的,借款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本合同生效后,借款人和贷款人不得擅自单方面变更或终止合同。

  2、贷款人同意展期的,应当签订展期还款协议。延期期限和利率按有关规定执行。

  3、借款人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债务转让给第三方。

  4、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5、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和保证人变更法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住所时,应在变更前10天(遇节假日顺延)书面通知贷款人,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第八条争端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直接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合同的组成

  借款人和保证人要求贷款人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延期还款申请书、延期还款协议、授权委托书、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协议及其他相关材料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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