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去20天的时间看了一本231页的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请恕才书学浅,但是恍惚感觉这本书一定鼎鼎大名。
首先,就阅读口味先来个自我部析:从地域上分,喜欢看外国小说,国内的小说写作手法众多,叙事脉络众多,语句优美,总觉得看完不收获点啥的不好意思,看起来压力颇大也很累,不如外国小说看着更轻松;从文学形式上分,喜欢看小说,觉得散文诗歌类篇幅简短、印象不深刻。补充一点,大学时候,有门文学课是“外国文学”,授课的是学校外聘来的一位满头银发的老教授,听他的每堂课总是津津不味,课堂笔记密密麻麻写下好几页,也从此爱上了外国文学。
所以,自打回家待业以来,买回来的外国小说最多,而且由泽林出版社翻译出版的居多。
今年看完了《相约星期二》和《不可承受生命之轻》两本外国小说,都是畅销小说,但是和名著比起来还是有一定距离的,就当作闲暇时光里的文化消遣。之后看完了《穆斯林的葬礼》,打算看些轻松的更换下心情。
20_年6月4日,在秋林书城里看到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你我皆是麦田里的守望者。我们每个人都能在麦田里找到自己青春的痕迹。刚看前几页的时候,特别的不适应,从来没有看过这样的小说,里面满眼都是“你他妈的”、“老天爷”,这搁在国内的小说里实在是少见。而且越往下看,越觉得主人公自言自语、自说自话,就是在和你说他自己的所见所闻和遭遇,整个读下来颇有看部电影的欣喜感。
其实整个小说讲的就是一个男孩子被学校退学之后,提前离开学校到学校正式放假期间有个几天的空档期,他在这几天里的生活。小说成功在于讲出了年轻人对于现实生活的不满、迷茫,主张人性的解放和自由,同时也描绘出了美国的市井百态。
其次,小说的生活化的语言不做作。就像有个大男孩在你身边和你絮叨聊天,不停地靠诉你他的想法。他不满名色人等的虚伪想逃离,但是又撇不开对于小妹的挂念。小说结尾处,男孩的妹妹打算和他一起出逃的举动最终让他远走高飞的计划泡汤,用中国的一句话说便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看完温馨一笑。
看完小说的之后几天,我一直在思索观后感如何写,甚至想以“我他妈的看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作为题目”,因为小说里面这个“他妈的”出现得太多了,不过总觉得不妥,毕竟在国内相对保守的文学环境里,本人也是比较有教养的,这个题目还是算了吧。
然后又开始想文章的主旨,小说到底是想说什么。由于对于美国的文化背景、世界观、思维方式了解并不多,从这方面讲深度肯定不够,蜻蜓点水。
上周刚好家里发生养狗事件,和孩子爸提过两次养狗,都是争吵结束,严重破坏家庭和睦。当时电视里正播《生活启示录》,闫妮和胡歌在戏里演绎一段肉麻又奔放的姐弟恋,闫妮有段台词说,感谢蓝馨介入她的婚姻,然后才认识到鲍家明,从而展开新的人生,重新爱过。一个人真的可以因为另一个人而变得美好。这点我真的信。所以,虽然平淡少语的孩子爸不能让我变得温柔美好,我却可以让他变得有趣而美好,妥协的这个人可以是我,想到这,我决定从此不再提养狗的事,不再让他无厘头地发脾气。
那么,妥协亦是进步,这个主题思想同样也可以说明《麦田里的守望者》,主人公不断地质疑、逃避又不断地适应和进取,最终他还是和妹妹妥协,跳入了时代的洪流,继续他的学业甚至人生。
妥协亦是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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