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院长的主持下分管本院科研、数学实验室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方面方针政策对所分管工作负全面责任。
2、组织、制定、审查并上报本院科研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落实本院的科研任务组织人力物力对科研项目进行攻关。
3、负责组织本院教学研究、科学研究的立项申报工作有权根据任务的安排进行调节。
4、定期检查科研计划执行情况对重大问题及时向科研处汇报及时解决按规定每半年对各科研情况进行总结并上报到科研处或教务处。
5、组织校内外专家来校讲学和学术交流活动负责对科研成果进行评审和鉴定工作以及对成果转让和对外技术服务或协作的安排、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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