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单位和居民: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创建文明社区工作不仅仅是街道的事、居委会的事,更是我们社区单位和广大居民自己的事,需要社区每个单位、每一位居民的共同努力,共同参与。“社区是我家,创建靠大家”,让我们人人动手,从我做起,积极投入到文明社区创建工作中去。为此,向社区单位和广大社区居民发出以下倡议:
一、积极参与创建活动。社区居民要积极参与文明家庭、文明楼组、文明小区、文明社区的创建工作,参与社区开展的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倡导并发扬健康、文明的社会风尚。社区单位要利用本单位的资源,积极开展厂弄共建、厂街共建、校街共建、军民共建、警民共建、区域共建,做到共建双方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增强社区单位对社区的认同感。
二、争做文明市民。积极参加“告别陋习,文明出行”活动,增强遵守公共秩序的意识,做到行路时不乱穿马路、走人行道,不乱闯红灯;乘车时排队上车,先下后上,文明让座不抢座,争做“可爱的青岛人”。遵守七不规范,树立“人人清洁,人人受益”的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公用部位整洁,做到地洁、墙白,无垃圾、无堆物、无乱抛乱丢现象,主动拆除违章搭建,不随意破墙开店和乱设摊。积极参与和配合示范道路建设和中小道路整治,沿街单位自觉建立门前责任制,不跨门营业,店铺齐门售货,环境优美整洁。
三、倡导文明新风尚。积极倡导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的社会公德;倡导尊老爱幼、家庭和睦的家庭美德,搞好邻里团结;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
四、增强法制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每位社区居民做到人人知法、守法、依法办事,自觉地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同心同德、万众一心为把社区创建成文明社区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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