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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项目管理制度

2020-03-26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工程物资采购管理,规范工程物资采购工作的程序和标准,防范和降低工程物资采购中的风险,保障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益,根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采购与付款》等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的工程物资是指公司开发项目所需要的、由公司采购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工程材料、工程用设备、工程用施工设备。公司购买的管理用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不包含在本制度管理范围内。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开发的所有项目。

  第二章部门设置与职责分工

  第四条

  需求部门

  负责各工程项目开发、建设和后期管理的部门是工程物资的需求部门,负责审核确认施工单位提出的物资需求长期规划和物资需求申请、及时提交物资长期需求规划和近期需求申请、审核供应商、与供应商技术交流、物资验收和物资后续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

  采购执行部门

  物资部是工程物资采购的执行部门,负责按照需求部门的计划组织采购、采购合同管理、监督供应商执行状况、工程物资采购信息传递、物资验收和交接、建立采购台账、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提出采购付款申请等工作。

  第六条

  采购审核部门

  集团供应公司是工程材料采购价格的审核部门,负责收集并依据公司采购的历史价格、外部市场价格、专业机构提供的价格等可比较信息对采购价格进行独立审核。

  第七条

  采购审批部门

  按照集团公司的采购审批程序执行。

  第八条

  采购监督部门

  签证部是工程物资采购工作的监督部门,负责对采购内部控制、采购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合同部、财务部对采购付款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章采购程序与工作标准

  第九条

  月度采购计划

  需求部门每月根据工程设计和施工进度编制《月度物资需求计划》,每月按时将计划提交给物资部。物资部根据上报的计划,进行汇总,形成《月度采购计划》,报公司计划会议审阅。审阅通过后,物资部根据《月度物资采购计划》套用计划或定额价格提出资金支付计划,提交资金管理部落实采购资金,并统筹做好人员安排、时间安排等采购准备工作。

  第十条

  需求申请

  1、需求部门根据《月度物资需求计划》按照统一格式编制《物资需求申请表》。《物资需求申请》应分类填写,按照施工单位和类别连续编号,要求内容准确、明晰、完整,需求部门对申请的正确性和合理性负责。

  2、需求部门应在以下规定时间内分别上报给物资部。

  材料类别

  提前申报天数

  (相对于拟进场时间)

  每月申报日期

  建筑材料

  10天

  10日、20日、30

  钢材

  10天

  1日、10日、20日

  管材、电气、电缆等其他材料

  15天

  1日、15日

  零星设备

  15天

  1日、15日

  小型设备

  30天

  1到5日

  中型设备

  根据设备生产周期和项目进展情况适当提前申报

  随时

  大型设备

  3、《物资需求申请》提交物资部前应由施工单位、监理公司、需求部门的工程人员和项目经理审核签字。但下列情况必须经过特殊审批后方可提交给物资部:

  1)提前申报天数少于规定时间的,应经分管领导审批;

  2)未能在规定的申报日期申报的,应经分管领导审批;

  3)没有列入《月度物资需求计划》的大、中型设备,应经公司总经理审批;

  4)没有列入《月度物资需求计划》的其他物资,应经分管领导审批;

  5)各施工单位、各部门必须按日期申报《物资需求申请》;

  6)定价询价工作单位、各部门必须已《工作联系单》的形式,并注明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第十一条

  采购申请

  物资部收到需求部门上报的《物资需求申请表》后,进行审核并汇总,编制《采购申请表》。《采购申请表》应分类填写,每类连续编号,并注明拟采取的采购方式。

  1、公司招标采购方式:单类产品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并且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进行招标的,将《采购申请表》提交给合同部进行招标,物资部、合同部、需求部门按照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共同完成采购工作,具体采购程序详见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2、非公司招标方式:

  1)单类产品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但根据实际情况本次无法进行招标采购的,物资部将《采购申请表》提交公司分管领导、集团供应公司审核并批准后,执行采购程序。

  2)单类产品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物资部根据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采购。

  第十二条

  寻找供应商

  物资部、各部门应寻找不少于5家供应商(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不少于3家)。供应商少于规定数量的,物资部应向集团供应公司书面报告原因,集团供应公司审核批准后进行采购。

  需求部门应向物资部推荐供应商。特别是首次购买和技术复杂的项目,推荐的供应商应不少于3家。

  物资部寻找供应商应遵循以下原则:

  1、应根据成本效益原则,尽量多寻找供应商参与洽谈;

  2、重复采购的,应在公司的合格供应商数据库中优先选择供应商;

  3、同类产品采购中,应不断更新采购供应商,不得长期保持不变。

  第十三条

  供应商评定

  物资部收集寻找供应商的资质、资格等能够表明供应商实力和水平的资料,与需求部门、审计部、分管领导、公司领导共同对供应商进行资格评定,筛选出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物资部将符合要求的新增供应商添加到公司的供应商数据库中。

  第十四条

  信息传递与沟通

  物资部负责收集、整理采购信息,传递给评定合格的供应商,并接受和回答供应商提出的疑问。采购信息一般包含以下内容:

  1、产品信息:包括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型号、标准、品牌要求、产地要求等关于产品的信息,由物资部根据需求部门的需求计划编制。

  2、商务信息:包括付款方式、付款期限、要求的供货时间、对供应商违约的制约条款等除价格之外的信息,由物资部根据集团公司的采购政策编制。

  3、技术信息:包括产品采用的生产标准、技术指标、运行要求等技术信息,由需要部门负责编制后交给物资部。

  第十五条

  技术交流

  需要技术交流的,物资部组织需求部门与供应商以合适的方式进行技术交流,物资部对技术交流的组织工作负责,需求部门对技术交流的效果负责。技术交流后形成技术交流记录,物资部、需求部门、供应商在记录上签字后交物资部存档。

  在技术交流过程中,需求部门应会同物资部对参与的供应商进行进一步的了解和审查,评估供应商的能力和水平,筛选出参与商务报价的供应商。

  第十六条

  商务报价

  在供应商充分了解和明确采购信息的基础上,物资部组织供应商进行商务报价。物资部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取得供应商的商务报价:

  1、协商定价

  物资部与供应商一一进行协商议价,供应商确定报价后向公司提供书面的《报价表》。物资部根据供应商的报价编制《报价汇总表》,并注明拟选择的供应商和价格。

  2、集中竞价

  由公司相关部门共同组成竞价小组,负责召集供应商参与集中竞价,取得供应商的书面报价文件。集中竞价过程如下:

  1)组成竞价小组:竞价小组一般由物资部、需求部门、审计部派员组成,是负责集中竞价的临时组织,由物资部牵头组织开展工作;

  2)发放集中竞价通知:物资部在确定集中竞价时间、地点、人员安排后,通知供应商参与集中竞价;

  3)确认采购信息:供应商按照要求参加集中竞价,竞价小组负责召集。供应商现场确认对产品信息、商务条款、技术条款已经知晓,并在《响应函》上签字确认。

  4)竞价准备:竞价小组宣布竞价规则,发放《报价表》。

  5)竞价:供应商现场填写发放的《报价表》,交给集中竞价小组。

  集中竞价小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公布集中竞价最低价格,安排供应商进行竞价,竞价轮数由集中竞价小组确定。

  6)签署集中竞价结果文件:最后一轮竞价结束后,集中竞价小组根据最后一轮的《报价表》编制《报价汇总表》,并注明拟选择的供应商和价格。集中竞价小组参与人员在《报价汇总表》上签字,连同供货商填写的原始报价表交物资部存档。

  第十七条

  价格审核

  物资部将《报价汇总表》报集团供应公司,集团供应公司对采购价格进行审核并签批意见。

  第十八条

  价格审批

  价格审核完毕后,物资部将《报价汇总表》及相应资料报给公司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

  第十九条

  通知供应商

  公司领导审批后,物资部编制连续编号的《采购订单》,报物资部经理审核批准后,将《采购订单》发给供应商,通知供应商按照约定送货。

  第二十条

  签订合同

  公司原则上应与供应商就每一笔采购签订供销合同。根据实际情况不能签订合同的,应由公司分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

  物资部合同管理员根据采购审批结果,起草合同。需求部门负责提供合同的技术条款,技术条款应与相关方签字的技术交流记录一致。

  合同起草完毕,合同管理员报物资部经理、公司分管领导、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后,办公室签章,合同正式签署。合同管理详见公司的《合同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通知收货

  与供应商达成供应协议后,物资部将《采购订单》副本传递给需求部门、物资部保管员等相关单位和人员,通知其预计送货时间,使其做好收货准备。

  第二十二条

  验收与交接

  物资部保管员、需求部门、施工单位、监管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物资的验收和交接,具体分工和程序详见《工程物资管理制度》。物资验收入库或交接后,接收人应当将收货信息及时反馈给物资部。

  第二十三条

  挂账与付款

  供应商执行订单完毕后开立销售发票,发票必须注明《采购订单》号码,并与《采购订单》一一对应,不可将多张《采购订单》的产品混在一起开立发票;

  供应商将发票交给物资部采购员,采购员根据《采购订单》和《报价汇总表》进行审核后,按照公司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审批完成后到财务部办理挂账。根据与供应商的约定需要付款时,采购员填写《付款申请书》,按照公司的付款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审批完成交财务部办理付款事宜。

  第四章采购档案管理

  第二十四条

  采购文档

  物资部应做好采购文档的档案管理工作,采购工作中的以下文档应按照采购订单批次整理归档:

  1、物资需求申请;

  2、采购申请;

  3、产品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技术交流记录;

  4、报价表和报价汇总表;

  5、采购订单;

  6、采购合同;

  7、验收报告。

  第二十五条

  采购台账

  物资部应建立采购台账,采购员将各个采购阶段的信息记录于采购台账。物资部可以按照供应商、物资名称、订单号等不同索引进行查询,以加强对采购的管理和对采购信息的利用。

  采购阶段

  需要的记录信息

  需求计划阶段

  需求计划编号、需求单位、施工单位、联系人、负责人;

  产品品名、规格、型号、数量、进场开始时间、进场中止时间等。

  采购阶段

  供应商名称、联系方式;订单编号、合同编号、协议数量、协议价格、协议送货时间等。

  交货阶段

  交货日期、入库单号、送货数量、应付金额;

  延误原因、短缺原因、质量状况;收货人等信息。

  付款阶段

  发票号码、发票金额、付款日期、付款金额、应付余额等。

  各个阶段

  其他特殊事项等

  采购台账应定期与供应商、材料保管员、材料会计、财务部等相关各方进行核对,核对不一致的应及时查找原因并进行处理。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

  第二十六条

  监督

  审计部负责参与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并监督其运行状况,提出修改和完善意见;审计部负责监督采购执行工作过程,并有权对采购工作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向公司高层领导提出处理和考核建议。

  第二十七条

  考核

  1、物资部应收集整理以下信息,并向公司负责考核的部门提出考核建议:

  1)需求部门提出的需求计划是否准确、需求计划的变动幅度是否过大、文本编制是否规范、文本编制是否及时、文本传递是否及时等;

  2)采购人员的采购工作是否及时、采购产品是否相符、采购产品交货情况、采购程序和纪律的遵循性、编制文件是否规范、采购文档管理、采购台账管理等。

  2、公司负责考核的部门应对物资部的工作进行考核,并提出考核建议,包括:采购工作是否及时准确、采购程序和纪律的遵循性、采购文档的管理、台账的管理等。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物资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司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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