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为发展业务,乙方出租南宁市北湖南路52号朱茵大厦8层808室(面积30㎡)。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合同。
一、租期20__年1月1日至20__年12月31日,共一年。
二、租金及支付时间:月租600元,季租1800元。本着先交后用的原则,每季度交一次房租(即每季度末第25天交下一季度的房租,以此类推,付款方式)
三、定金为一千元整(¥1000.00元)。租赁期满后,甲方将无条件返还押金。不计算利息。乙方违约,甲方不退还押金;如果甲方违约,押金将加倍。
4、在乙方租赁期间,在不破坏整体结构的原则下,乙方可以合理分割和装修房屋。费用由乙方负责。
5、租赁期内,乙方应负责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耗材的翻新和更换,因水、电、火等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坏或损失由乙方承担。(自然灾害除外)
6、乙方应负责租赁期间的水、电、卫生、税收和所有费用。
七、乙方应按时支付租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租金。房租逾期十天,每天加收1%的滞纳金。并保留收回所欠租金的.权利,乙方无条件迁出,甲方可采取措施收回房屋。
八、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九、合同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租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但会重新签订合同
十、出租人和承租人签字,乙方支付定金,并支付第一季度租金,合同生效。
十一、如果本合同不适用,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应提交法院。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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