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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债物转让协议

2020-12-28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甲方:

  乙方:

  鉴于:

  1、甲方共欠乙方款项元,尚未归还;

  2、甲方自愿以房及其所属土地和其他地上附着物的使用权及所有权抵顶甲方所欠乙方款项中的元。

  现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抵债协议:

  一、抵顶物情况

  甲方自愿抵债的房地产位于,东西长米,南北宽米,共计平方米,折合土地亩(四至范围见附图),其中房屋栋计间(建筑面积共平方米)。房产证号为:;土地证号为:;该宗土地上另有其他附着物为。

  二、双方权利义务

  1、本协议签订后日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该宗房地产并配合乙方办理房、地产权过户手续,过户费用由乙方负责,相关税金由双方各自承担。

  2、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对该宗房地产进行改建、翻建(包括建设居民楼房及投资工业企业),且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相关建设项目的审批、准建等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违约责任

  1、如本协议签订后日内,甲方不予交付房地产或不予配合乙方办理房地产权过户手续,或该宗房地产无法过户到乙方名下的,该抵债协议不予执行,甲方仍应承担原抵顶部分的债务,并按照抵顶款项数额的倍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如甲方不予协助乙方办理改建、翻建建设项目的审批、准建等手续的,甲方应按照抵顶款项数额的倍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如该宗房地产无法进行改建、翻建(包括建设居民楼房及投资企业)的,乙方可以不予执行该抵债协议,甲方仍应按照原抵顶数额承担还款义务,同时还应按照抵顶款项数额的倍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如本协议签订后,有其他人向乙方主张该宗房地产权利且乙方受到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如造成该宗房地产无法过户到乙方名下的,按本条第一款约定执行。

  四、附则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3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镇政府经管站备案一份。

  甲方:乙方:(签字捺手印)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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