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组织部门、领导:
由于本人受到家庭等各方面因素的制约与影响,已无法且不愿继续从事法院的审判或执行事业,为此向组织部门提出辞职申请,基于以下理由:
一、 关于理想
是的,我是一个农民的儿子,我的五代父辈躬耕园田,是地地道道的传统式中国农民,这一切给我最大的财富使我亲身践行了“事非经过不知难”的人生哲理,但儿时的我在农村电影市场上看到英美法国家律师的法帽、法服时,敬仰之情如期而至,直到本人初涉法律之时,也曾把自己定格为一个能为民请命的法律职业人,不知这一想法是成熟还是幼稚,但从来都没有改变过,或许是自己的性格使然,诚然,本人也曾在法官职业与自由职业之间作过认真的考量与权衡,甚至激烈的思想斗争,可以毫不过分的说本人对共和国的审判事业不能说不热爱,但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法官,尤其是我们这一代法官在法官职业这条道路上能走多远,我完全有理由相信我及我现在的全体同仁大家都心知肚明,不言而喻。朱程理学的开山鼻祖朱熹曾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也许这言过其实,但人不可能没有自己关于人生蓝图的一点点描绘与勾勒。
二、 关于家庭
首先,我与妻女两地分居,身为zd干警,有时因为因为社会综合治理等各方面的因素,甚至连周末夫妻团聚都是一种难言的奢望,平时自己又无法尽到丈夫的职责,这让我何以为人夫? ;其次,女儿尚幼,可能是自己初为人父吧,自从做了父亲以后自己在多一份担当与责任的同时也增添了无限的快乐,女儿天真无邪的笑容以及睿智的双眸充满了人性美的光芒, 每当与之话别时,女儿依依不舍的样子,自己不禁泪湿衣襟,吾女已经是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个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昔孟母,择邻处”,我没有理由不给女儿一个良好的环境让其自由、快乐成长,否则我是一个不合格的父亲;再次,父母年迈,收入微薄,以自己现有的财力很难保证他们的老有所终,更不用说尽孝之类的大境界,这让我何以为人之子?
三、 关于环境与价值定位
融安小,不但小而且很小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正是因为主、客观环境的原因导致自己非常压抑,深感无助与无奈,但我始终要感谢的是以蒙广新同志为代表的这届院领导班子对我的信任,感谢共和国法治的春天及二十一世纪法律服务市场的存在,感谢所有恨过与爱过我的人,在今后漫漫的法律职业路上我将上下求索,法古今完人,养天地之正气,不管自己今后是苔藓、灌木还是乔木,一切让时间去认证与作答。
本人的以上申请事由俱是事实,望领导及组织部门予以批准、办理为盼!
申请人:曾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