邺建中学生活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生活指导教师的工作是指导学生独立生活,培养学生自制、自主、自理能力,是学校加强素质教育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为了进一步明确生活指导教师的工作职责,加强对生活指导工作的考评,特制定本办法。
1、生活指导教师必须具有强烈的事业性和责任性,要有“敬业爱生、无私奉献”的精神,树立“对每一位学生负责,对每一个家庭负责”的观念,全心全意服务于广大学生。
2、做好学生宿舍的物品管理工作。发现物品损坏,追查其原因,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按价赔偿,及时提交总务处修理。对故意损坏公物的责任人要报德育处和校长室处理。每天上午对宿舍进行检查,要求做到:
①“六面”干净无尘。
②物品摆放整齐划一。
③床铺整理平整美观。
④卫生间地面干燥无异味。
对不能达到上述要求的学生和宿舍要及时指导。
3、维持住宿纪律。早晨要督促学生按时起身、组织学生打扫环境卫生和做好个人卫生,及时清洁锁门;夜间要做好巡视工作,对不能按时就寝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若发现熄灯后还在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的学生要上报生活部。对宿舍中偶发事件追查责任人并及时处理。
4、全方位关心学生生活。发现学生患病要及时通知家长。病情严重的要及时送到医院。同时要做好宿舍内的'防病工作。发生流行性疾病要及时上报校长室。
5、认真遵守宿舍的开、关门制度。休息日、节假日放学后要检查宿舍门窗,学生提前到时要提前到校,做好准备工作,做到学生进出有序不乱。
6、做好公共走廊、扶梯等地方的保洁工作。
7、依据宿舍卫生、纪律的制度,做好日常考评工作,将宿舍情况及时向生活部反馈,每月要评出“文明宿舍”予以表彰。
8、配合行政值日领导,做好宿舍纪律、卫生的抽查工作,维护学生住宿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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