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学习培训制度
一、学生处负责制定班主任培训规划,建立分层次、多形式的培训体系,坚持岗前培训、日常培训和专题培训相结合,不断提高班主任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班主任要坚持学习专业知识和班主任工作理论,熟悉管理学、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等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专业知识技能和思想道德水平。
三、加强班主任工作研究与交流。学校鼓励班主任进行业务进修,倡导班主任进行班级工作研究。学校要适时组织班主任参加社会实践和学习考察,使班主任开阔视野,拓展思路,提高能力,增长才干,不断探索和创新学生工作的思路和方法。
第二条班主任例会制度
一、各系要坚持每周召开一次班主任工作例会,由系主任或学生管理副主任主持。班主任必须按时参加班主任工作会议,认真做好记录,不能无故缺席。
二、班主任工作例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学院的有关精神,研究有关学生工作的重大问题,分析学生思想动态,反映学生合理建议和意见,提出对学生工作的要求,以及研讨、交流班主任工作经验等。班主任工作例会要对班级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找出原因,针对重点问题制定措施进行解决。
第三条请示汇报制度
一、班级大型活动,特别是校外集体活动,班主任必须按规定提交书面报告报系、学生处批准备案;活动结束后,班主任应及时向系汇报活动情况。
二、学期开学及节假日学生未及时返校,或请假离校学生未及时返校,超过1天班主任必须立即报系领导,超过3天上报学生处。
三、班级突发事件及时处理,并第一时间向系领导和学生处汇报。
四、班主任应积极向系领导或学生处推介工作中的先进经验,或反映学生对学院工作的建议和要求,以利于学生工作的不断改进。
第四条主题班会制度
班会是加强班级管理和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环节,班主任应结合系和学生处的计划在每学期初制定主题班会计划。班主任要认真指导班委会、团支部对主题班会进行设计、组织,确保主题班会的教育效果。
班会根据其内容分为工作班会和主题班会两种:工作班会主要任务是传达学院、系部精神和工作要求,布置班级工作,安排各种活动,实施各类奖惩;主题班会主要任务是根据学生德育工作要求,对学生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以及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专题教育。班会应由班主任或学生干部主持,严格考勤。主题班会每两周举行一次,或根据学生处、系的要求确定主题,或班级自定主题。
第五条班级建设制度
一、加强班干部队伍建设。班主任应在学生入学初期及时选拔学生干部,组建班委会和团支部,并认真指导班委会和团支部开展工作;根据班级情况的变化,适时做好班委会的调整和团支部改选工作。选拔推荐学生干部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可采取临时指定或组织竞聘等方式,把优秀学生选拔到干部岗位上来。班主任每月至少要组织召开一次班干部会议,对班级工作进行布置、检查考核和分析总结班级工作完成情况,在班干部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领班干部探索工作方法。
二、确定班级工作目标,建立班级工作制度,认真指导班委会、团支部工作。班主任要根据学院工作安排和系部工作计划,征求科任教师意见,发挥全班同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制定班级工作计划,努力形成班级特色。班级工作计划要结合学生思想实际,提出本年度、本学期班级工作的基本要求,包括基本情况分析、指导思想、主要教育内容及措施,重要活动、时间安排等。班主任必须经常参加班委会、团支部会议,加强对班委、团干部的教育和指导,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班主任要致力于建立高效的班级管理制度,建立良好的班风,努力建设优秀班集体。
三、班主任要全面推进班级文化建设,创造和谐的班级氛围。班主任应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质量。班主任应培养班级集体荣誉和团结友爱、艰苦朴素、勤奋好学、文明向上的优良班风。
第六条三方联系制度
一、建立学生家长联系制度。班主任每学期至少与每个学生的家长电话联系一次,沟通情况,共同做好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对思想和行为表现有异常的学生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对出现重大事故的学生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对受违纪处分的学生、对退学的学生,要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及时将情况通报给学生家长。
二、建立科任教师联系制度。班主任必须与科任教师经常保持沟通,及时掌握学生知识和技能情况,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帮助学生改进学习方法,鼓励和督促学生勤奋好学,不断提高学习效率,掌握专业技能。
三、建立企业联系制度。学生到企业实习,班主任应定期与指导老师和企业相关人员联系,了解学生在实习企业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及时解决学生的实际问题。
第七条心理健康教育制度
一、班主任应在全体学生中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以讲座等形式定期开展团体辅导,或通过组织有关促进心理健康教育内容的游戏、娱乐等活动,帮助学生掌握一般的心理保健知识和方法,培养学生健康人格和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帮助学生不断正确认识自我,增强调控自我、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
二、班主任应针对少数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障碍的学生,给予科学有效地心理咨询和辅导,使他们尽快摆脱障碍,调节自我,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增强发展自我的能力。班主任要建立学院和家庭心理健康教育沟通的渠道,优化家庭教育环境。特别是特殊家庭子女和特殊心理学生,要拓宽沟通渠道,加大谈心力度,帮助学生不断进步。
第八条参加学生活动制度
一、班主任要培养学生独立自主和开拓创造精神,积极帮助和指导学生开展各种社会实践活动以及技能、文体活动。
二、班主任要积极参加到班级组织的各种活动中,在充分发挥学生自主性的同时进行必要的指导和帮助。通过开展各种活动不断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学生的集体荣誉感。
第九条帮扶贫困生制度
一、班主任要关注贫困学生,切实做好深入细致的“帮贫助困”工作,让学生感受到集体的温暖。在日常工作中,要深入实际,细致入微,全方位高度关注贫困生的学习和生活。在新生入学教育时,班主任首先要向新同学详细介绍学院的贫困生资助政策体系,让贫困学生真正了解和懂得利用贫困生资助政策体系来克服和解决学习期间的经济困难。
二、班主任要组织开展各种“帮贫助困”活动,关爱和帮助贫困生.消除贫困生的自卑心理,对贫困生进行诚信教育。
三、班主任要积极做好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助困工作,确保贫困生资助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积极为贫困生开辟院内外勤工助学岗位,为贫困学生提供既能参与社会实践又可获得经济收入的机会。
四、班主任应通过各种方式寻求各种渠道,切实帮助贫困学生解决实际困难,确保无贫困学生因为贫困而辍学,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尽快成人成才。
第十条安全教育制度
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做好班级安全工作。班主任作为班级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对班级安全情况经常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要及时报告和处理。要教育学生养成严谨的工作和生活习惯,加强实训课的安全教育,从主观上树立学生安全意识,以达到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的目的。
第十一条宿舍调研制度
班主任要经常深入宿舍进行调研,与学生保持思想上的交流,做学生的知心朋友。主动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注重宿舍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对学生宿舍的`检查,组织好学生日常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指导学生安排好业余生活。
第十二条就业指导工作制度
一、班主任要适时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在日常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要加强学生职业道德教育,通过开展讨论、进行辩论等主题班会活动的形式对学生进行择业观、就业观、价值观的教育。
二、班主任要积极主动学习、了解和懂得就业政策,关注就业情况,掌握就业动态,对就业信息进行收集和整理,并及时反映给学生,帮助学生尽早、尽快、尽好地就业。
三、班主任要组织实施好优秀毕业生的评比工作,认真进行学生毕业鉴定和推荐工作。
四、班主任在学生毕业时要做好学生就业情况的统计,掌握学生就业信息,协助学院做好毕业生跟踪服务工作。
第十三条学生操行评分制度
一、认真做好学生操行评分工作,落实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班主任要根据学院规定,在做好平时学生情况记录的基础上,在学期结束前,认真做好学生的操行评定工作,认真操作,及时上报。
二、班主任要对学生操行表现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要掌握违纪学生的心理特点,弄清原因,寻找相适应的教育方法,坚持不懈地做好学生转化工作;班主任要及时发现违纪学生的闪光点,恰如其分地给予表扬,激励上进,形成有利于违纪学生转化的氛围。
第十四条量化考核评比制度
一、班主任量化考核工作由系部负责组织,每月进行一次。优秀班主任每学年评比一次,一般安排在学年末进行。
二、班主任工作考核结果纳入个人人事档案,与职务聘任、评先评优、教职工年度考核、干部选拔使用挂钩。
三、系部对工作不称职的班主任要进行批评教育,教育后仍无改进的应调离工作岗位。在事关政治原则、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问题上不能与上级领导保持一致的,不得从事班主任工作。
第十五条建立信息档案制度
建立班级学生信息档案,加强班级管理资料建设。班主任要在学生入学初及时掌握学生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经济收入、家庭关系和学生身心发展等情况,根据学生在校表现、学习成绩、动手能力等建立学生信息档案,记录学生在院内外的各种情况,如学习成绩、上课情况、体育锻炼情况,参加课外活动、学生交往情况,偶发事项等,充分掌握学生各方面情况。
第十六条责任追究制度
一、班主任因工作过失造成学生人身伤害、出走、失踪、火灾、触电、死亡等重大安全事故者,给予解除班主任职务,由其个人承担相关经济损失的赔偿,并接受学院相关处罚。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班主任违反学院规定,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全部责任归班主任承担。学院并视情节严重与否对其按照学院规定进行处罚或交由行政司法机关处理。
三、班主任未经系、学生处批准,自行带学生外出造成安全事故的解除其班主任职务,由其个人承担相关经济损失的赔偿,学院给予相关处罚。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班主任长期不认真管理班级,造成班级整体班风不良、学风不正、违纪事件频发的,解除其班主任职务。
五、班主任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弄虚作假,隐瞒本班违纪事实,经查属实者,扣发当月班主任津贴;以上情形多次发生、情节严重的,解除其班主任职务。
六、班主任因教育和防范措施不力等,使班级发生治安、安全、消防、稳定等事故的,参照上述责任追究制对班主任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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