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音乐是一门情感的艺术,在音乐的教学过程中要以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让学生与音乐保持密切联系、享受音乐、用音乐美化人生的前提。根据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审美心理特征,以丰富多彩的教学内容和生动活泼的教学形式,激发和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教学内容应重视与学生的生活经验相结合,加强音乐课与社会生活的联系。音乐教学要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性发展,重视学生的音乐实践和音乐创造能力的培养。
二、学情分析
本学期我继续担任一年级的音乐课。从整体的水平看,两个班的整体水平相差不是特别明显。学生在音准、对歌曲的接受能力和音乐表现能力方面学生相对可以,但是一年级学生在上学期已学过一些儿歌,大部分学生对音乐的学习积极性非常高,上课纪律也不错,举手发言的学生很多。从整体水平来看,这些学生经过一个学期的学习,行为习惯方面进步较大,学习目的性也有所增强,个别学生的音乐学习习惯有所改进。每个班都有一些表现非常棒的学生,他们在音乐活动中起到了很好的带头作用。但还存在着个别学生不能自律,因此在教学中还是要加强常规教学,这样才能保证教学的顺利进行。因此这学期对他们的音乐感受力、表现力要进一步加强训练。
三、教材分析
一年级下册总共9课:《春天》、《放牧》、《手拉手》、《长鼻子》……让学生了解几首中国优秀的儿童歌曲和几首优秀的外国歌曲,并配以群体的音乐活动,如:齐唱、独唱等,这是一种以音乐为纽进行的人际交流,它有助与学生养成共同参与的群体意识和相互尊重的合作精神。欣赏有《杜鹃圆舞曲》、《春晓》、《牧童短笛》、《牧童》
、《让我们手拉手》、《鸭子拌嘴》、《小象》、《大象》、《火车波尔卡》《跳绳》、《小宝宝睡着了》、《摇篮曲》、《采蘑菇的小姑娘》、《铁匠波尔卡》、《在钟表店里》、《调皮的小闹钟》、《喜鹊串梅》、《猜花》等,以审美为核心,以音乐的美感来感染学生,以音乐中丰富的情感来陶冶学生,使学生逐步形成健康的音乐审美观念、高尚的道德情操以及音乐必要的审美能力。
四、教学目标
(一)感受与鉴赏1.音乐表现要素
(1)感受自然界和生活中的各种声音。能够用自己的声音或打击乐器进行模仿。
(2)感受乐器的声音。能听辨打击乐器的音色,能用打击乐器奏出强弱、长短不同的音。(木鱼、碰钟)
(3)能够感受并描述音乐中力度、速度的变化。
2.音乐情绪与情感
(1)体验不同情绪的音乐,能够自然流露出相应表情或作出体态反应。
(2)乐曲情绪的相同与不同
3.音乐体裁与形式
聆听儿歌、童谣、进行曲和舞曲,能够通过模唱、打击乐对所听音乐作出反应,能够随着进行曲、舞曲音乐走步、跳舞。
4.音乐风格与流派
聆听不同国家、地区、民族的儿歌、童谣及小型器乐曲或乐曲片段,初步感受其不同的风格。
(二)表现
1.演唱
(1)参与各种演唱活动。
(2)知道演唱的正确姿势。能够对指挥动作及前奏作出反应。
(3)能够用自然的声音,按节奏和曲调有表情地独唱或参与齐唱。
(4)能用不同的力度、速度表现歌曲的情绪。
(5)每学年能够背唱歌曲9首。
2.演奏
(1)学习木鱼、碰钟、镲、大锣、鼓的演奏。
(2)能够用打击乐器或或其他音源合奏或为歌曲伴奏。
(3)综合性艺术表演
(4)能够参与综合性艺术表演活动。
(5)能够配合歌曲、乐曲用身体做动作。
(6)能够在律动、集体舞、音乐游戏、歌表演等活动中与他人合作。
3.识读乐谱
(1)认识简单的节奏符号。
(2)能够用声音、语言、身体动作表现简单的节奏。
(3)能够用唱名模唱简单乐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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