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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承包合同

2021-10-25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甲方:

  乙方:

  为加强内部管理,提高项目施工的经济效益,充分调动施工组织人员的积极性,明确责、权、利关系,经双方协商,特制定本合同,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一、承包形式:

  风险抵押,栋号核算,包死基数,确保上交,竣工兑现,超利分成,欠收抵补。

  二、承包指标:

  1、成本降低 %,按实际结算的地市直接费计算。

  2、上交综合费用为工程造价的 %,随工程形象进度从建设单位每次拨款中直接扣除 %

  3、工程质量:按规定开展TQC活动及坚持三检制。工程一次验收为 。杜绝不合格分项。

  4、安全:年负伤频率不超过10‰,杜绝因公死亡、重伤、火灾和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杜绝爆炸、食物中毒等事故。

  5、工期: 年 月 日竣工,如有变更签证可以顺延。

  6、现场管理达标,按省局颁发的考核标准,本工程全过程必须达到 分,在省市安全生产大检查中达到 。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指导、监督、检查乙方对国家、公司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

  2、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和的有关规定及本承包合同,甲方有权对乙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审计、监督,及时纠正乙方违反国家政策及承包合同的行为。

  3、甲方对乙方直接领导和统一指挥。乙方的施工管理人员由甲方认可考核合格后录用。财务由甲方统一管理,甲方对乙方现场内的财产、人员有综合平衡、统一调度的权力。

  4、公司有关科室对乙方有业务管理考核权,乙方必须接受相关的工作指导和业务检查,执行公司有关考核奖罚规定,工程所发生的非生产费用由其工地承担,乙方不得拒绝,乙方的工资、奖金分配必须报甲方审批。

  5、工地非生产用资金(办公费、招待费及其他费用等)按公司有关规定报销,工程资金的支付要严格执行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6、公司有义务帮助乙方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完善各项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协调内部关系,为乙方承包经营创造良好的内外环境。

  7、甲方保证除上交以外的工程款专款专用。

  8、没有本工程项目经理或经项目经理书面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成本费用,甲方不能列入其工程成本,若经乙方查账查出,按实际金额10倍赔款。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所施工和工程有经营决策和生产指挥权,对进入现场的人、财、物、料有统一的调配使用权,根据工程结构类型、工期、质量要求,自己选择录用合格的劳动队伍。但人工费价格必须要执行公司统一价,《劳务合同》按规定办理签证。

  2、有地方材料采购权,公司只负责参与制定三大价格、介绍合格的杆板架木、机械设备租赁客户并共同确定价格,三大材、租赁物资的计量及性能和租赁费计算等完全由项目部自己去处理。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保证公司下达的各项承包指标完成。

  4、按甲方管理要求,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准确及时报送有关计划、报表,不虚报、瞒报、弄虚作假。不准与甲方无理狡辩,并要处理好同建设单位及其他外部关系。

  5、严格财经纪律,加强核算、结算、建设单位签证管理,及时清理偿还债权债务。不准私自购置固定资产、低值工具、家具等。

  6、乙方有随时到公司财务科查账的权利(仅限本工程),在工程竣工结算完毕或接到财务通知10日内,乙方必须到财务科查账(仅限本工程),并写出书面查账报告,否则,不予兑现。

  7、乙方应积极催要工程款,并在保证公司各种上缴费用的基础上,按计划分配资金。其中,材料按计划分配最低要占到人工费的80%:租赁费最低要达到人工费的60%,特殊客户,应按公司的要求分配(公司有权在工程款中直接扣),以保证公司的社会信誉及各方面关系的妥善处理;对工程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必须负责到底、不得推卸责任。

  8、工地之间的料具往来,双方责任人必须当时协商作价,及时转账,不能互相推卸责任,若乙方不积极在当月办理转账,甲方按供方提供的价格直接转账。

  9、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准擅自在工程之间转移成本,否则,按转移成本金额2倍罚款,直接在兑现时扣除。

  10、乙方应广开思路,积极在外揽工程(无论大小),但不得私自对外承包,必须及时报甲方,由甲方统一安排,所得利润按总公司及甲方有关规定分配(包括所施工的单位工程预算以外的零活及高档装修等)。

  四、奖罚

  工程竣工完毕,经甲方考核上缴及各项承包指标全部完成者,其超利部分(工程净得利润),根据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税后按2:8分成;完不成上缴者,按所欠额的100%罚款,坚决杜绝成本亏损,罚款直接在风险金及工资中抵扣,不足抵扣的,乙方自己想办法补齐,直到补齐为止。如果上交指标完成,而其他管理指标未完成者,按规定扣罚,没有明确额的,每少完成一项,扣减应得奖金10%本工程最终质量创优目标为 。达到市优按建筑面积奖1元/㎡;达到市优质样板或省优,按建筑面积奖2元/㎡。反之,若达不到创优目标,按相应奖励的同等金额罚款,直接在兑奖中扣除(奖罚全部最高单项,不累加)。乙方要严格按ISO9002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若在施工中出现施工质量问题或因质量问题被甲方、监理或质监站反映到公司,每发生一次罚项目经理20xx元;对达不到建设单位合同质量等级的项目,按工程总造价的3%罚款;对施工中出现的重大质量问题或交工时工程不合格者,以项目经理为主的项目部相关责任人给予除名,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程进度必须按建设单位的总承包合同工期及公司规定的阶段工期进行施工,每有一个阶段工期达不到要求,视工程大小,给予5000-10000元罚款;对于没有甲方签证又不能按总承包合同竣工者,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项目经理承包资格。

  施工过程中,乙方在保证工期、质量的基础上,要协调好甲方、监理的关系,不能被甲方或监理屡次反映到公司,若因管理不善,造成工期、质量或其他方面原因被甲方二到三次找公司,也不采取措施的项目经理,每发生一次,视情节罚款5000-10000元。

  在施工过程中,各种安全防护必须跟上进度,因安全防护不到位造成的安全事故,对项目经理、安全员将进行重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因在规定负伤频率内的安全事故发生的允许列入工程成本的费用控制在1000-5000元以内,若超出,超出部分在兑现中扣,并按超出额的50%罚款。坚决杜绝重伤、死亡事故。若出现重伤或死亡事故,乙方除承担所有责任及经济损失外,发生死亡一人罚乙方2万元,每增加一人加罚2万元;发生重伤一人罚乙方1万元,每增加一人罚1万元。

  工程所得各种奖金,甲、乙双方均按实得奖金3:7分成,建设单位及公司的各种罚款由乙方承担。

  对成本亏损、出现较大责任事故或乙方徇私舞弊者,除给予经济处罚外,还将给以严惩,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上级单位因该工程原因对甲方的所有惩罚均由该工程项目经理一人承担。

  五、其他事项

  1、乙方缴风险金 元,在合同签字10天之内交予公司财务部门。

  2、按规定提取职工福利费,福利费开支由公司统一管理。

  3、合同履行中,因经营不善,造成较大及连续两个月亏损或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者,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撤换乙方负责人及现场相关人员,并给予相应处罚。

  4、本工程施工中,现场文明创优目标为 。

  若达到市优,兑现时上交综合费系数降0.2个百分点,达到省优,上缴综合费系数降0.4个百分点,以上奖罚均在兑现时根据合同目标而定,奖罚全部按最高单项,不累加。

  5、凡竣工兑现的工程,经考核若完不成上交,其差额部分不准以其他盈利的工程超额部分直接冲减,只准许在盈利的工程按兑现程序兑现完毕后以所得奖金冲减。

  6、一个项目经理同时兑现几个工程时,兑现完毕后,若各工程盈亏相抵后,总体完不成上交,盈利的工程不准兑现,公司将直接用其抵减亏损部分。

  7、如果再出现亏损(含上交)工程,项目经理除自己补齐亏损额后,公司将按亏损额的30%对项目经理罚款。

  8、兑现考核时,若承包合同中规定的质量目标有待上级部门核验,则达标与否的奖金差额,暂按达标计算,但不能兑现,只能挂账。若到期申报后经上级有关部门评定通过,则直接兑现,未申报或申报没有评定上,则直接扣除(经公司相关部门核定的甲方造成的不能申报的特殊原因除外)。

  9、本合同未尽事宜,执行公司《工程项目承包管理办法》、《内部管理规定》及公司的有关规定。

  六、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结算款清(保修金除外)兑现后失效。公司与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签订的安全、质量、进度等协议在工程竣工时与本合同一起兑现。

  七、本合同一经签订,人格之重,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不能存在侥幸心理,一旦有出现亏损等违反合同行为的,乙方不能讲客观原因,甲方违反合同行为决不讲情面,一律严惩。对完全履行合同,确实能实现利润的,甲方一定遵守诺言,按实兑现。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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