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代销豆粕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委托代销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销豆粕。
第二条 代销货物的品名、规格和数量
1.品名:_________
2.规格: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
4.质量:销售豆粕应与样品相符、保质保量、乙方负责豆粕的检斤、检质工作。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
第三条 协议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手续费的计算
1.乙方完成代销事项后,按照甲方销售额的 %收取手续费。
2.乙方在办理代销事项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此税费包括增值税、保险费、仓储费、商检费、运输费等。若费用由乙方代垫,则甲方依乙方提供的有效凭证进行结算。
3.甲方应在代销事项完成后3日内向乙方支付代销手续费,将代销手续费及其他费用汇至乙方的帐户。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完成或者部分完成代销事务的,甲方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手续费。
2.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真实可靠的相关资料。
3.甲方不得隐瞒与代销事项有关的重要事项,提供不真实信息或者要求提供违法服务。
4.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手续费。
5.甲方应保证自己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6.甲方发现乙方违反了合同约定时,有权拒绝接受因乙方的行为所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
7.代销豆粕的包装由甲方按有关规定办理,否则运输途中发生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8.乙方代销事务支出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豆粕销售市场调查,随时掌握市场动态,及时向甲方反馈市场需求量、价格等信息。
2.乙方负责联系需求客户,洽谈销售事宜并协调甲方市场运作中的事宜。
3.豆粕的销售价格由乙方及时传递给甲方,甲方按乙方与客户洽谈的价格销售,价格如有调整乙方随时通知甲方。
4.代销数量、质量、价格必须符合合同的约定,具体发货数量由乙方通知甲方,按客户需求组织发货。
5.乙方有向甲方通报代销事务进行状况的报告义务
第七条 甲方违约责任
1.如因质量或供应脱节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包括手续费)均由甲方负责。
2.在乙方完成或部分完成代销业务时,甲方未按时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乙方可以向甲方请求支付报酬及其迟延利息。
第八条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甲方指示从事代销事项的义务,须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而处理代销物时,须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一份,乙方贰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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