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郑州星原锅炉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名称:锅炉安装;
二、工程地点:甲方锅炉房;
三、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
1. 1台DZL4-1.25-AⅡ锅炉本体及阀门仪表安装;锅炉上台就位归甲方。
2. 锅炉所属辅机安装,包括:引风机、鼓风机、烟囱、水处理、给水泵、分汽缸、除渣机和上煤机(除尘器用户安装);甲方负责土建基础制作。
3. 锅炉所属全套辅机之间的烟风道、汽水管道、配电线路的敷设施工,水箱现场制作;
4. 对于能够利用的旧材料、旧设备,如:引风机、鼓风机、烟囱、水处理、给水泵、分汽缸、除渣机和上煤机、法兰、管道等,乙方本着对甲方负责和节约的原则,尽量修旧利废;
5. 汽水管道出锅炉房100米到车间,价格另议。
6. 乙方负责办理锅炉安装开工和验收的相关手续并承担费用;
7. 乙方协助甲方办理《锅炉使用证》,甲方承担费用。
四、材料供应和技术要求:
1. 安装所有材料由甲方购置,包括:钢管、钢板、保温材料、油漆、润滑油、电线、阀门和标准件等等;
2. 乙方承担安装辅料和工具,包括:电焊条、氧气乙炔等安装使用物料;
3. 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锅炉技术资料,乙方按锅炉技术资料与甲乙双方协商的要求施工。
五、验收标准:
1.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
2. 当地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
六、工程期限:自2xx年 月日开工之日起,至试车合格之日止,计 30天。如遇超过4小时的停水停电,及材料供应不及时,工期应相应顺延。
七、工程造价:
1. 安装工费共计 万 千元整(不含锅炉房以外管道)。
2. 施工期间的水、电费归甲方单位。
3. 出现本合同以外的安装项目,甲、乙双方根据河南省工程施工定额计算价格。
4. 如果因甲方原因出现返工和误工,甲方应给乙方签证,施工完成后双方协商解决。
八、付款方式:
1. 合同成立,甲方预付仟元整;
2. 工程进行半数再付 万元整;
3. 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付清合同款;
4. 甲方必须将工程款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公司账户。
九、其它:
1. 施工期间,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并服从甲方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规定。甲方应派专人协调现场施工。
2. 施工期间,甲方提供食宿条件,费用乙方自理。
3. 乙方应安全文明施工,如发生工伤事故,乙方负责。
4. 施工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设施损坏,乙方应当修复或赔偿。
5.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郑州市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郑州星原锅炉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地址: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瑞达路99号 开户行: 开户行:建行开支
帐号:
联系方式:
合同签定日期:
20xx年 月日
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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