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全称):x村村民委员会
承包人(全称):施工有限责任公司
为了加快农民新村建设,彰显特色风貌,提升人居质量。发包方决定实施工程。根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和《x县xx镇x村建设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的相关内容,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诚信的原则,签订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县xx镇xx村建设工程
2、工程地点:x村社
3、工程概况及内容:该工程采用重庆市巴渝新农村民居通用图集施工图102号,一楼一底,砖混结构,屋面坡屋面,共计栋,总建筑面积x平方米(每栋建筑面积x平方米)。工程内容包括重庆市巴渝新农村民居通用图集施工图012号所示的土建工程和超深基础平面布置图所示,含地(桩)基与基础、主体、屋面、装饰、防雷、排水、附属散水及生化池建设等。
4、承包方式:工程采用总承包的方式。工程总造价包括完成本工程项目工程内容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风险费、运输费、赶工费、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各种保险、基础超深等所有费用,以及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应由承包人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
二、工程要求
(一)工程质量要求
1、《重庆市建设工程十项施工质量通病防治要点》
2、《重庆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管理办法(试行)》
3、《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规范住宅工程初装饰竣工验收的通知》
4、《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推行预拌商品砂浆的实施意见》
5、GB50300—20__《建筑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6、《建筑物防雷验收规范》及附属生化池验收标准。
按照以上1—6项的标准和要求,经竣工验收达到:合格。
(二)材料要求
本工程所需材料按照施工图设计要求和发包方约定要求采购,所选材料的产品质量均不得低于本工程的设计要求,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
(三)分项工程要求
1、地基与基础工程:土质地基承载力大于150kpa,岩石地基承载力大于300kpa。若基础深度小于4m,采用条石基础M5.0水泥砂浆砌筑,地圈梁采用C20混凝土;若基础深度大于4m,采用挖孔桩,桩基柱形,直径80cm,强度C25,配筋及具体要求详见超深基础平面布置图(附图)。
2、主体工程:采用MU10号矸砖,墙体厚度24cm,M5.0水泥砂浆砌筑,墙体转角、十字交叉处设置构造柱,具体要求详见施工图。
3、室内地面:采用素土夯实,10cm厚C10混凝土垫层,2cm厚1:2水泥砂浆压光。
4、楼面、屋面工程:楼面和屋面(坡屋面)均采用现浇板。楼面板厚度10cm(施工图上已标注厚度的按标注厚度施工),屋面厚度11cm(施工图上已标注厚度的按标注厚度施工),均采用C20混凝土,屋面防水、隔热等详见施工图。
5、室内外装饰:室内墙面、天棚采用水泥砂浆搓砂,室外墙面水泥砂浆打底2遍,部分墙面贴合格外墙砖,部分墙面2遍腻子灰后,刷外墙漆2遍,具体部位及作法详见施工图和效果图(外墙砖和油漆颜色由发包人确定)。
6、门、窗:每户只安装进户防盗大门一道,窗采用单层塑钢窗。
7、生化池:每2户建一个生化池,容积为20立方米,进出生化池管道为混凝土有筋管,直径不小于30cm,坡度大于1.5%,并将生化池出口管道安装至主排污管(离幸福公路边2米)。生化池建设完工后,承包方必须提供生化池预验收批准书。
8、排水:室外采用PVC—U双壁波纹管,室内采有PVC—U塑料管。
9、防雷:采用Φ10的.镀锌圆钢沿女儿墙及屋脊设置,利用构造柱内Φ12钢筋做引下线,每栋房屋引线不小于4处,总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接地深度不小于50cm。
10、散水:采用10cm厚C15混凝土,宽度80cm。
11、其他事项:参照施工图及附图。
三、工程造价
总造价x元整(¥:x元)。
四、工期
工期140日历天(以签订合同的第三天开始计算工期)。
五、发包方责任、义务:
1、协助承包人在开工前完成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工作。
2、以书面形式和现场校验的方式提供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
3、配合承包方进行图纸会审、质量安全交底工作。
4、在施工中派驻现场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对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实施现场填写签证单,双方签字确认后,承包人才能进行一道工序施工。
5、负责协调处理承包方在施工中遇到的各种矛盾纠纷。
6、负责通知监督单位对工程质量的抽查,组织分项工程验收、初步验收和竣工综合验收等。并配合承包方办好竣工决算。若承包方不按规定和要求施工,发包方拒绝验收。
7、若承包方提前竣工,按100元/天进行奖励。
六、承包方式责任、义务
1、在与发包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须向发包方提供一份完整、可操作性强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工程计划进度表。并向发包方提交合同价(中标价)的5%的履约保证金。待工程完工承包人即向业主提供合格的、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发包方办完竣工验收合格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2、按设计图纸要求组织采购所需材料、组织施工。
3、负责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的修建、维护、养护和管理,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4、承包人若工期延误,按500.00元/天支付给发包方逾期竣工违约金;若逾期超过15天,要求承包方退场,解除合同,再按完成工程量的70%的价款进行结算。
5、原中标合同范围因物价波动和政策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6、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要严格按安全规范施工,设置安全标志、注意行人安全和施工人员安全。若施工中造成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和费和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7、按照监督单位编制的《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方案》的要求,须请发包方代表、监督单位人员签字的,必须经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
8、做好施工记录(含隐蔽工程)。
9、若工程验收不合格,将承担返工造成的所有损失。
10、施工结束后,要清理施工现场,保持现场清洁。按相关要求提交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
11、在施工中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无法施工,工期顺延。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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