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旁20xx年亭旁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安监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按照镇政府统一领导,各行政村各负其责,企业依法履行主体责任的原则,始终按照“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要求,狠抓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的落实,稳步推进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现和整改了一大批事故隐患,有效遏制住了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我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
我镇针对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立了镇长任组长,分管安全工作副镇长为副组长,安监所、派出所、卫生所、学校等负有行业安全监管职能的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工办,负责全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协调、督促、检查及信息收集、材料上报等日常工作。并要求各行政村、企业根据本单位、本行业的隐患治理要求,制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职责。
二、开展隐患专项整治动的三条措施
一是坚持舆论先行,努力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各行政村、生产经营单位在3月23日召开了动员会,及时贯彻《国务
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切实搞好宣传发动工作,共悬挂横幅标语37条、有条件的单位出黑板报2期15版,出动宣传车5次,广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背景、目的、意义和内容,大力营造隐患专项整治活动的浓郁气氛。
二是确定重点,明确职责,合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我镇确定专项排查治理重点为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公众聚集场所、教育等重点领域和行业。
为了确保排查治理效果,镇政府对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了责任分工,安监所负责做好全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综合协调和指导,根据实际情况督促相关单位和生产企业按照上级的要求抓好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派出所主要负责公共聚集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并对民爆器材的储存、运输和使用企业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城建国土部门负责排查辖区内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加强对地质灾害、滑坡泥石流的排查和监控,落实好具体有效的防范措施;中心学校主要负责镇直各学校周边安全的排查治理工作;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严格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资金,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自查工作。
三是健全和完善培训工作长效机制。通过安全生产方针、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安全技能的教育培训,使重点行业和领域从业人员熟悉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作业规程,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操作技能。
三、摸清底数阶段实施
为了便于实际操作,我镇将排查治理主体分为人员密集场所单位和工矿商贸企业两部分,主要排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安全培训教育、应急管理、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等六项内容。各站(所)督促职责范围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行业要求开展隐患自查,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进行梳理,确定重点隐患登记造册后全面进行治理;经排查统计,全镇共有各类生产经营单位200余家,合法批发经营烟花爆竹点15个,公众聚集场所5家、建筑施工点7处、市场1个、学校14所。按照我镇实际,我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制定方案及动员部署阶段,此阶段站(所)制定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方案,摸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底数;第二阶段为检查和整改阶段,此阶段各站(所)督促职责范围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行业要求开展隐患自查,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进行梳理,确定重点隐患后全面进行治理;第三阶段为督促检查阶段,各负有行业安全监管职能的站(所)对职责范围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情况进行检查,对自查自改情况逐一进行落实,达不到要求的按行业管理要求强制落实。第四阶段为“回头看”再检查阶段。此阶段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治理取得实效阶段,镇政府开展“回头看”检查,确保专项治理整顿效果。
我镇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业主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一些单位和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不强。在思想上还存在侥幸心理,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重视,不能认识隐患排查的重要性。二是个别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少,安全设施欠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责任不够明确等现象依然存在。下一步将按照镇统一部署,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责任、密切配合,进一步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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