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现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由乙方承担甲方货物的运输业务。为加强相互间的协作,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运输工具
一、运输工具卫生要求
甲方货物交乙方运输,乙方提供运输工具为适合甲方货物运输的车型保温车或冷藏车车,乙方应保持车辆清洁,无污染异味及足够的车容,以适合甲方货物运输品质及货物安全需求。
二、运输工具性质要求
乙方承运甲方货物之运输工具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责任.
三、运输工具合法性要求
乙方用于履行本合同的`所有运输工具必须证照齐全符合营运要求,且需向甲方提供其明细及相关资料或复印件为本合同附件。相关资料包括车主身份证、车辆注册单位证明、营运证、机动车驾驶证、车辆保险、货物保险等;除上述资料外乙方有义务按甲方要求提供其它证明。乙方对承运运输工具的任何变更应提前一日书面通知甲方并附相关资料,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解释或提供其它运输工具承运。
四、承运区域,北京至石家庄、邢台、邯郸,,乙方按规定区域进行承运,甲方要求乙方为其他线路派车时,空放费、运价临时商议,以最后协商价结算。
第二章、承运
五、承运货物种类
1、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为甲方的生产经营品项。
2、根据公司总体要求,运输各类肉食产品。
六、操作规范要求
1、甲方应在使用运输工具前由专人负责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准备。乙方接到前述通知,必须派专人负责在甲方指定时间内到甲方指定地点领取货物,若非乙方指派的专人领取,领取人必须持乙方出具书面证明方可。
2、乙方必须在甲方对各条承运线路规定的时间内到甲方指定地点凭甲方提供有效出货单提取承运货物。乙方提货物时,应凭甲方出货单对交运货物品种、数量、规格等进行清点,拒绝含糊接货,双方确认无误,在出货单上签认后乙方运输工具方可离开仓库。
3、乙方在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可以用第三方所属车辆履行本合同,运输车辆应符合承运甲方产品的各项要求。
七、送货安全性要求
1、乙方应保证货物运输途中的安全,如因意外事故和其他纠纷造成货物破损、丢失等情况,乙方需按市场供货价赔偿,且所发生之刑事、民事纠纷甲方协助解决。
2、根据甲方产品特性,盒肉的重量出现差异时,和甲方及时沟通,甲方协助解决。
3、客户卸货过程中,乙方司机保证货物的安全,如对盒肉产生异议,在产生不大的情况下,甲方协助乙方收货。
八、送货的及时性、准确性要求
1、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地点卸货,并与收货人当面点清货物。如配送中发生异常,应立即与甲方联系,以便甲方及时处理,乙方必须按甲方处理意见办理。
2、乙方在抵达目的地时,应确认收货人身份与甲方指定的收货人相符并取得有效收货凭证【收货凭证应有收货人签字或盖章】。
3、甲方指定收货人,如客户要求乙方送达货以外的第三人或地点交付货物,乙方有权拒绝。
4、要求:车辆行驶/平原平均每小时50公里。
第三章、运费
十、运费计算标准
注:1、其他线路运费临时定价
2、运费结算周期为回单结或现结。
3、本合同期满后运费标准可延续至新运费标准执行日则停止.
4、乙方有合同续签优先权。
5、运价不包含税费,乙方不提供任何票据。
十一、本线路如因市场原因进行调整,本线路在同等条件下承运商有优先承运权。
第四章、效力及争议解决事项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署后即为成立,甲方交运货物之日起本合同即生效力,双方均应履行各自义务。
十三、甲乙双方因本合同成立、效力、履行、变更、终止产生得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者,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法院解决。双方协商指定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判决。
十四、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前月为试用期,试用期甲方乙方可随时终止合作,同时合同作废。双方若在期限届满后未就续约事宜达成一致,本合同则自动失效,但若双方仍实际发生运输交往者,视为均接受本合同约束,其约束力自然延展至该交易。
十五、在合同届满后,本线路在同等条件下承运商有优先承运权。
十六、双方可签署其他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之附件或附约,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为凭。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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